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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上接D57版)

  (上接D57版)

  

  ④  Rs特定风险报酬率估算结论

  按超额收益率RPs与总资产的自然对数和总资产报酬率ROA进行二元一次线性回归分析,得到如下结论:

  (a)规模超额收益率

  

  其中:RPs—特有风险超额回报率

  S—公司总资产账面值(按亿元单位计算)

  ROA—总资产报酬率

  Ln—自然对数

  根据以上结论,以企业数据分别代入上述回归方程即可计算企业的规模超额收益率RPs值为2.54%。

  (b)其他特定风险溢价RPu的估算

  对于其他特定风险溢价目前尚没有一个定量的模型,目前都是采用综合分析的方式估算,考虑企业生产经营阶段、企业的优势和劣势、财务风险、内部管理及控制机制等,确定其他特定风险溢价RPu的测算详见下表:

  

  (c) Rs特定风险报酬率

  

  根据以上数据测算结果,计算权益资本成本Re为12.55%。

  2.3.2 Rd债务资本成本

  在中国,对债务资本成本的一个合理估计是将市场公允短期和长期银行贷款利率结合起来的一个估计。

  目前在中国,只有极少数国营大型企业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才可以被批准发行公司债券。事实上,中国目前尚未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债券市场,尽管有一些公司债券是可以交易的。然而,另一方面,官方公布的贷款利率是可以得到的。本次评估采用5年期LPR4.65%确定债务资本成本Rd。

  2.3.3 RWACC

  根据以上数据测算结果,计算RWACC为:

  RWACC=(Re×We+Rd×(1-T)×Wd)/(1-T)=15.35%

  3、武汉英泰本期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及未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

  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公司与中介机构签订协议、组建团队、进行前期准备工作、进行现场调查、资料收集、清查核实、测算数据、提供可回收价值等初步数据。

  公司对报告期末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有限公司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末商誉无减值。公司聘请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基准日2020 年12月31日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出具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1)第A157号)。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公司收购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含商誉资产组在 2020年12月31日可回收金额为人民币53,135.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如上表所示,武汉英泰期末的可回收金额大于资产组公允价值,因此本期商誉不存在减值。

  会计师回复:

  我们在对兴民智通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过程中已经充分关注商誉事项,对商誉减值测试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评价、测试公司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与管理层及其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专家讨论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评估的假设、参数的选择、预测未来收入及现金流折现率等的合理性;

  (3)评价由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和专业胜任能力;

  (4)对外部评估专家的工作过程和工作结果进行复核;

  (5)复核管理层对商誉减值相关的信息披露。

  综上所述,根据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报告期期末武汉英泰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5. 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账款金额为18,2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72%;其他应收款金额为11,3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7%,其中对单位往来款金额为10,884万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1)预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内容、合同主要付款条款和付款期限、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变相财务资助等情形。

  回复:

  本期预付账款前五名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如下表所示:

  

  1. 与上海置芸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置芸”)间的预付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驰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驰胜”)向其采购铝锭,进行铝锭贸易业务形成。2020年4季度公司预计铝锭大宗货物价格会上涨,因此让上海驰胜于2020年10月31日和2020年12月15日分两次与上海置芸签订铝锭采购合同,以开展贸易业务赚取差价,合同约定采购总金额分别为16,020万元和11,660万元,合同约定百分之二十到四十的预付款,剩余的为到货后120天内付到百分之六十,150天付到百分之九十,180天内付清货款,无现金折扣。截至2020年底,上海驰胜根据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项共计7,280万元。在实务操作中,上海驰胜开展的铝锭贸易业务并未形成规模出现小额亏损,公司出于谨慎为避免进一步的损失,如仓储成本,运输成本等,对上海置芸并未继续支付剩余货款,因此对方单位未发货。公司2021年决定不再开展贸易业务,在2021年4月将预付给上海置芸的7280万元款项陆续全额收回。

  2. 与广州市亿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广州亿快”)之间形成的预付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瀚谷鑫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圳瀚谷”)向其采购T-BOX芯片形成。2019年起因全球芯片市场供货量短缺,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英泰生产汽车T-BOX模组芯片短缺,为缓解芯片荒问题,公司拨款给全资子公司深圳瀚谷,共计8,500万元,指派其对外采购芯片:一是为解决英泰斯特生产组件的短缺问题,二是集中采购,降低成本,英泰斯特未使用部分可对外出售,赚取差价。于2019年10月和2020年4月,深圳瀚谷与广州亿快分别签订了购买汽车T-BOX模组芯片的采购合同,总金额分别为600万元和8000万元,同时瀚谷鑫通按照合同要求预付了部分货款,共计4,000万元,时任总公司分管财务副总及深圳瀚谷总经理朱明辉为主要对接人,因他于2020年5月离职,新履职人员与对方取得联系后沟通多次催促要求对方发货,但至今尚未发货。后公司积极联系对方,督促其退款,广州亿快已于2021年4月退回全部货款,共计4,000万元。

  3. 大连正达车轮有限公司之间形成的预付款为公司向其采购轮辋料支付预付款形成。山东首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和烟台本钢钢铁销售有限公司之间形成的预付款为公司向其采购板材支付预付款形成。上述三家单位为公司主要的钢材供应商,公司与钢厂属于战略供应商,每年度签订年度协议,再根据公司的订单情况签订月订货协议,每月下旬提报订货合同,订货后执行订金订货政策,合同次月月末前交货完毕,提货前需支付所提货全部货款,全款提货后开具发票。

  综上所述,预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内容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资金占用或变相财务资助等情形。

  (2) 对阜阳市颖泉区会计核算中心、广州市亿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舜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应收款项形成的原因、报告期内发生金额、已偿还金额,上述应收款项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变相财务资助等情形。

  回复:

  对阜阳市颖泉区会计核算中心、广州市亿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舜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发生金额如下表所示:

  

  1. 安徽颍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安徽颍泉)与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泰斯特”)有意落户投资于安徽颍泉所管辖地区,同时安徽颍泉有意协调相关产业配套政策予以支持;同时安徽颍泉指定主体将参与英泰斯特的收购重组,并成为新的战略投资人;为体现公司的合作诚意,公司同意向安徽颍泉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项目保证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计向阜阳市颖泉区会计核算中心支付保证金6,00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英泰斯特的股权变更,因此对方单位尚未将保证金6,000万元退回,预计公司近期将完成英泰斯特10.34%股权的工商变更,届时根据协议约定,对方会将保证金退回。

  2. 广州市亿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亿快”)和广州舜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舜联”)与公司的往来款分别为2,500万元和2,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瀚谷对外借款业务,共计发生往来款4,500万元,计入其他应收款核算。2019年起因全球芯片市场供货量短缺,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英泰生产汽车T-BOX模组芯片短缺,为缓解芯片荒问题,公司拨款给全资子公司深圳瀚谷,共计8,500万元,指派其对外采购芯片,深圳瀚谷共支付广州亿快预付款4,000万元,剩余资金于2020年5-7月对外出借资金,时任总公司分管财务副总及深圳瀚谷总经理朱明辉为主要对接人,因他于2020年5月离职,新履职人员与对方取得联系后沟通多次催促要求对方还款。广州亿快和广州舜联已于2021年4月退回全部借款4,500万元,加对广州亿快支付的预付T-BOX模组芯片款4,000万元,共计8,500万元已全部回款。

  综上所述,上述应收款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资金占用或变相财务资助等情形。

  (3) 结合欠款方和预收款方的资信情况、还款能力和履约能力情况等,说明对上述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回复:

  1. 上海置芸实业有限公司的预付款金额为7,280万元,形成原因为公司出于对贸易业务风险的考虑,暂停支付货款,导致对方单位因剩余货款未收到而未发货导致。且对方单位于2021年4月将资金全部退回,因此上述款项无坏账风险。

  2. 广州亿快与公司的预付款为4,000万元,往来款为2,500万元,广州舜联与公司的往来款为2,000万元,合计8,500万元。形成原因为2019年起因全球芯片市场供货量短缺,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英泰生产汽车T-BOX模组芯片短缺,为缓解芯片荒问题,公司拨款给全资子公司深圳瀚谷,共计8,500万元,其中4,000万元用于支付模组芯片采购的预付款。4,500万元对外拆借,形成往来款。对方单位于2021年4月将上述资金共计8,500万元全部退回,因此上述款项无坏账风险。

  3. 大连正达车轮有限公司之间形成的预付款为公司向其采购轮辋料支付预付款形成。山东首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和烟台本钢钢铁销售有限公司之间形成的预付款为公司向其采购板材支付预付款形成。上述三家单位为公司主要的钢材供应商,公司常年合作,对方单位资信优良,资金实力雄厚,无坏账风险。

  4. 阜阳市颖泉区会计核算中心的往来款为6,000万元,为公司转让英泰斯特10.34%股权所支付的项目保证金。公司支付保证金的对方单位为阜阳市颖泉区会计核算中心,实质是为安徽颍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参与英泰斯特的收购重组提供担保。安徽颍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其管辖的安徽颍泉经济开发区前身为安徽阜阳工业园区,始建于2003年5月,2006年2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工业园区,是“安徽省首届投资环境十佳工业园区(开发区)”。且对方单位已通过控股公司安徽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前期项目保证金7,000万元,公司将其计入其他应付款核算。因此上述款项无坏账风险。

  上述所列示预付款和往来款的收回情况分为以下三种:

  (1)因业务终止归还:上海置芸实业已归还预付款7,280万元;广州亿快已归还预付款4,000万元,往来款2,500万元;广州舜联已归还往来款2,000万元。

  (2)正常发货:大连正达,山东首钢和烟台本钢已于次月正常发货

  (3)已提供大额资金作对标保证:阜阳市颖泉区会计核算中心已通过控股公司安徽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前期项目保证金7,000万元,完全可覆盖支付的保证金6,000万元。

  综上所述,上述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坏账风险。

  6.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8,317万元。其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7,129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1,188万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1)结合存货库龄、售价等,说明对存货跌价准备的减值测试过程,计提金额是否充分、合理。

  回复:

  1.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年报披露情况如下:

  单位: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五条所述;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跌价准备的减值测试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与钢制车轮业务相关,主要包括兴民智通集团本部、唐山子公司和咸宁子公司,公司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如下:

  1.1 库存商品

  可变现净值确认依据:

  ①对于有销售合同或2020年有过销售的库存商品,按其销售价格扣除销售税费作为可变现净值,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则计提相应跌价准备。

  ②对于2020年无销售的库存商品,其对应的车型虽部分尚未被市场淘汰,但何时再次销售也很难确定,因此存在一定程度的滞销。对于上述库存商品,按产品的重量乘以钢材的采购单价作为预计的可变现净值,将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之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1.2 边角料

  可变现净值确认依据:

  边角料按12月份销售单价扣除销售税费计算可变现净值,若发生减值的,则计提跌价准备。

  1.3 原材料及自制半成品

  可变现净值确认依据:

  原材料及自制半成品以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实务操作中按其预计的加工费率,测算出预计加工完成后的库存商品的成本,由于无法确定具体会生产哪种型号的产成品,因此,公司获取兴民智通本部、唐山兴民、咸宁兴民2020年第4季度的主营业务销售毛利率,如果毛利率高于2020年的销售税费率,则不计提跌价准备,反之则计提相应的跌价准备。

  由于兴民智通本部、唐山兴民、咸宁兴民2020年第4季度主营业务销售毛利率均低于2020年度的销售税费率,因此,计提原材料跌价准备1,180.20万元、自制半成品跌价准备1,032.70万元。

  2. 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

  单位:万元

  

  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计提减值比例高于日上集团和金固股份,低于一汽富维,比行业平均水平偏高。这是由于公司钢制车轮业务占比为82%,日上集团钢制车轮业务占比约41%,金固股份钢制车轮业务(含进件组装)占比约63%,在测算存货减值时由于产品结构差异较大,并且实际测试过程以及采用的技术手段可能也有所差异,因此与同行业数据对比仅做参考。

  综上所述,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计提合理充分。

  会计师回复:

  我们对存货与存货跌价准备执行了如下的审计程序:

  (1)了解、评价和测试与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了解并评价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的适当性;

  (3)对存货实施监盘审计程序,检查存货的数量、状况等;

  (4)我们获取了公司的销售合同、2020年的销售价格变动情况、2020年的销售毛利率情况,总体判断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5)获取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复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按相关会计政策执行,并重新测算存货跌价准备;

  (6)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在本年度的变化情况,分析并评价存货跌价准备变化的合理性。

  (7) 检查与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与披露是否充分、适当。

  经核查,我们认为:基于上述实施的审计程序,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能够证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2)说明计提减值的专用设备和运输设备的主要内容、涉及的业务,并结合行业环境、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相关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等,说明对相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是否存在以前年度应提未提的情况。

  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本期计提减值的专用设备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上述设备均属于钢制车轮制造加工业务相关设备,公司对这部分设备计提减值经过反复论证、听取设备专业人士意见,并经总经理工作会议研究形成纪要。公司自2011年从美国引进车轮全自动生产设备HESS线,围绕该产线先后投入资金近1亿元,2013年在设备陆续运抵尚未全部安装调试之际,美国设备生产厂家宣布破产,之后公司想办法联系美国厂家的技术人员,但由于技术分工复杂最终未全面启动,公司又向本部荷兰产线的欧洲专家求援,产线虽最终得以启动,但良品率波动较大,影响生产效率,只能持续调试。公司于2020年初试图请专业人士将设备分割,将能用的部分尽量启动起来,但由于设备电子自动化程序严密也无果而终。特别是随着生产工艺的改进升级,上述设备已经不能适应现行产品的生产要求,经研究决定将上述设备做减值处理。对清查出的老旧设备经测试不能再满足生产要求的也一并进行减值处理。同时公司聘请了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其2020年末的可回收金额进行评估,出具北京亚超评报字(2021)第A155号、A156号评估报告。

  本期计提的运输设备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上述车辆绝大部分用于控股子公司英泰斯特对外租赁业务,注册运营时间均在2016年。2021年即将迎来车辆大修特别是动力电池等需要更新迭代,综合考虑成本效益以及未来市场运营前景,公司决定将上述车辆进行处置,并聘请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公司对车辆进行评估作价,出具华亚正信评报字【2021】C09-002号评估报告,以此为基础进行对外处置。

  综上所述,公司对相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以前年度应提未提的情况。

  会计师回复:

  我们对固定资产减值执行了如下的审计程序:

  (1)对兴民智通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和测试;

  (2)与兴民智通管理层对影响资产减值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了解识别资产减值迹象的存在;

  (3)取得了管理层判断资产减值存在的相关资料;

  (4)实地勘察了相关固定资产项目;

  (5)取得了兴民智通为确定可回收金额的相关资料,评估了兴民智通的估值方法,并与估值专家讨论了估值方法运用的适当性,对评估报告中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测算方法和计算过程进行了复核。

  7. 报告期内,你公司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金额为13,539万元。请结合营业成本构成、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中累计折旧金额,说明累计折旧计提金额与其他成本费用中累计折旧金额的勾稽关系。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金额为13,539万元,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因公司的主业为汽车钢制车轮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因此主要的固定资产为与钢圈生产相关的房屋及设备,其对应的累计折旧计入制造费用-折旧费核算,公司根据各月完工产品的重量系数对当月制造费用进行分摊,截止期末已结转计入当期成本的金额为8,738万元,未结转的金额为2,053.07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九五智驾的主要固定资产均与车载信息产品相关,因存货周转较快,折旧成本直接计入当期成本,为317.86万元。

  公司本期计入管理费用-折旧费的累计折旧共计1,235.72万元,主要由办公管理用资产折旧形成,在年度报告中在管理费用-折旧及摊销项下披露,勾稽关系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的累计折旧共计125.80万元,主要由员工用设施类(如食堂,宿舍楼)资产折旧形成,在年度报告中在管理费用-职工薪酬项下披露。

  公司计入销售费用-折旧费的累计折旧共计1.38万元,因金额较小,在年度报告中在销售费用-其他项下披露。

  公司计入研发费用-折旧费的累计折旧共计185.18万元,因金额较小,在年度报告中在研发费用-其他项下披露。

  公司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租赁费的累计折旧共计882.00万元,主要为公司对外租赁固定资产对应的折旧,在年报报告中在其他业务成本-租赁费项下披露,勾稽关系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8. 报告期内,你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项金额为10,039万元,同比增加3,333%,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项金额为15,599万元,同比增加1,571%。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现金收付形成的背景、较上年同期发生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变相财务资助等情形。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项金额为10,039万元,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项金额为15,599万元,

  具体内容如下表示:

  

  公司本期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项金额为10,039万元,同比增加3,333%,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项金额为15,599万元,同比增加1,571%,较上年同期发生大幅增长主要因以下业务导致:

  (1)公司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英泰斯特10.34%股权业务

  安徽颍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安徽颍泉)与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泰斯特”)有意落户投资于安徽颍泉所管辖地区,同时安徽颍泉有意协调相关产业配套政策予以支持;同时安徽颍泉指定主体将参与英泰斯特的收购重组,并成为新的战略投资人;为体现公司的合作诚意,公司同意向安徽颍泉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项目保证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计向阜阳市颖泉区会计核算中心支付保证金6,000.00万元。

  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英泰斯特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英泰斯特10.34%股权转让给阜阳市传达电子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传达电子”)。经与传达电子协商一致,公司拟将持有的英泰斯特 10.34%股权转让给传达电子全资子公司安徽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英泰斯特”)并签署相应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款为8,478.8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安徽英泰斯特合计向公司支付项目前期意向保证金7,000.00万元。

  (2)公司因2020年4季度资金压力较大,于本期12月与山东龙口兴民国贸有限公司拆借资金2,000万元,已于2021年1月归还。

  (3)与广州亿快和广州舜联形成的资金往来由以下两种原因形成;

  ①与广州亿快之间形成的预付款性质的资金往来共计4,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瀚谷向其采购T-BOX芯片形成。于2019年10月和2020年4月,深圳瀚谷与广州亿快分别签订了购买汽车T-BOX模组芯片的采购合同,总金额分别为600万元和8000万元,同时瀚谷鑫通按照合同要求预付了部分货款,共计4,000万元,时任总公司分管财务副总及深圳瀚谷总经理朱明辉为主要对接人,因他于2020年5月离职,新履职人员与对方取得联系后沟通多次催促要求对方发货,但至今尚未发货。后公司积极联系对方,督促其退款,广州亿快已于2021年4月退回全部货款,共计4,000万元。已与2021年4月份归还。因上述资金实质未进行货物采购,因此将其作为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往来款项列示。

  ②广州亿快和广州舜联与公司的往来款分别为2,500万元和2,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瀚谷对外借款业务,共计发生往来款4,500万元,计入其他应收款核算。2019年起因全球芯片市场供货量短缺,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英泰生产汽车T-BOX模组芯片短缺,为缓解芯片荒问题,公司拨款给全资子公司深圳瀚谷,共计8,500万元,指派其对外采购芯片,深圳瀚谷共支付广州亿快预付款4,000万元,剩余资金于2020年5-7月对外出借资金,时任总公司分管财务副总及深圳瀚谷总经理朱明辉为主要对接人,因他于2020年5月离职,新履职人员与对方取得联系后沟通多次催促要求对方还款。广州亿快和广州舜联已于2021年4月退回全部借款4,500万元,加对广州亿快支付的预付T-BOX模组芯片款4,000万元,共计8,500万元已全部回款。

  综上所述,公司经营活动中与往来款项相关的现金流大幅增加主要由以上特殊因素导致,不存在资金占用或变相财务资助等情形。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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