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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1-00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6月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1年6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叔耀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1-005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8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7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13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21年5月26日在上海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15,392.5237万股增加至20,523.5237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392.5237万元增加至20,523.5237万元,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规范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对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1-006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采取借款的方式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青岛邦达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邦达芯”)提供人民币23,988.49万元(以下如无特别指明,均指人民币元)借款、向全资子公司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物流”)提供54,428.84万元借款,上述借款将专项用于继续实施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7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31万股,发行价格为16.8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6,406.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8,417.3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618 号)。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验资专项账户,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根据《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投项目“邦达芯跨境供应链综合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由全资子公司青岛邦达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邦达芯”)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全国物流网络拓展升级项目”、“供应链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由全资子公司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物流”)实施,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相关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78,417.33万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提供无息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青岛邦达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青岛邦达芯的总资产为3,456.88万元,净资产为3,448.14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51.63万元。(前述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际物流的总资产为97,107.69万元,净资产为40,942.22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3,741.68万元。(前述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本次提供无息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分别与全资子公司青岛邦达芯、国际物流,以及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借款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岛邦达芯、国际物流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青岛邦达芯、国际物流开立募集资金监管专户情况如下:

  

  七、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八、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的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程邦达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海程邦达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实施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对海程邦达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1-007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7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13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8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406.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417.3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618 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验资专项账户,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1、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3、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拟购买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收益受到市场剧烈波动、产品不成立、通货膨胀等风险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通过海程邦达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在保障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1-008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25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0号华润大厦B座10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25日

  至2021年6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6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年6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内容将另行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登记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及其复印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 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有效证明、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 年 6月21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0号华润大厦B座10层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0号华润大厦B座10层

  2、联系电话:0532-85759915

  3、邮箱: secretary@bondex.com.cn

  4、联系人:杨大伟、苏春暖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6、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1-003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1年6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海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0,523.5237万元,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请苏春暖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采用无息借款方式向募投项目“邦达芯跨境供应链综合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青岛邦达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所需资金,借款额度不超过23,988.49万元;同意公司采用无息借款方式向募投项目“全国物流网络拓展升级项目”“供应链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所需资金,借款额度不超过29,393.42万元;同意公司采用无息借款方式向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实施主体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所需资金,借款额度不超过25,035.42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上述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管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附件:

  苏春暖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2017年5月进入公司,就职于公司证券部工作,2021年5月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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