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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债券代码:124008      债券简称:辉隆定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或“公司”)拟出资6,600万元与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成员共同出资设立“安徽韶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美生物”),拟以透明质酸和弹性蛋白为作为研发起点,通过生物提取、微生物发酵、交联等多种活性生物材料技术,研制相关多糖类和生物蛋白类的生物制品。韶美生物注册资本1.2亿元。

  2、本次投资出资方涉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合计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是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董事会审议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生效。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本次交易出资方的关联自然人刘贵华先生、王中天先生、程金华先生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木利民先生、杨昌辉女士、方庆涛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并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同意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二、拟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韶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1.2亿元

  注册地址:蚌埠市淮上区

  主要经营范围:生物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拟成立的合伙企业目前正在设立中,具体名称以最后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三、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此次参与共同投资的关联自然人均以认购上述合伙企业份额的形式出资,投资情况如下表:

  

  注:解凤贤、解凤苗、解凤祥、解佩玲、唐东升于2020年2月19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上述五人具有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

  经查询,上述关联自然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前述三个合伙企业均由自然人出资设立,除上述关联自然人外,其他参与此次投资的自然人为公司核心骨干成员,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上述关联自然人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及履约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的正式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新设立公司,本次交易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同股同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影响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医疗保健消费观念发生根本性转变,医疗生物市场已被激活,行业市场前景广阔。本次投资设立韶美生物建设生物制品项目不仅符合国家鼓励产业方向,能够积极推动当地经济发展,更是公司自身对现有精细化工产品线的丰富和高新技术产业链的延伸,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参与投资,彰显了公司和员工对涉入生物科技领域的信心和决心,更是助力公司打造具有高科技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企业集团的体现。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拟投资事项暂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拟投资项目的产品从研发、获批到投产、达产需要一定的周期,且受产品研发进展、许可审批时间、原料价格波动、市场推广效果等诸多因素影响,未来收益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当年年初至最近一期期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1月1日至公告披露日,辉隆股份与上述关联自然人除发放薪酬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木利民先生、杨昌辉女士、方庆涛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协议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意见:通过对公司提供的议案等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与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成员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投资各方均按照持股比例以货币方式出资,同股同价,公平合理,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公司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一)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四)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债券代码:124008      债券简称:辉隆定转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会议决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2日;

  (七)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 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公司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三)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四)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登记地点: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登记时间:2021年6月24日-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634360

  传真号码:0551-62655720

  联系人:董庆  徐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

  邮政编码:230022

  (二)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授权委托书及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6”;投票简称为“辉隆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单位(个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回     执

  截止2021年6月2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____股,拟参加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1年6月25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债券代码:124008      债券简称:辉隆定转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日以送达和通讯的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6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书明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新设公司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公司全体监事参与此次关联交易,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债券代码:124008      债券简称:辉隆定转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日以送达和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6月9日在公司19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贵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8位董事,实到8位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刘贵华、王中天、程金华因参与本次关联交易,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三)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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