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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1-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定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组织召集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组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的同一表决权只能在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选择一种,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14点。

  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9:15-15:00。网络投票的具体方法及操作流程请见本通知的附件4。

  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8号办公楼9号会议室。为防控疫情,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本公司提倡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3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于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独立董事将在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此次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1.00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0 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3.00 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4.00 202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5.00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议案具体内容请见本通知的附件1。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如下表: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6月28日,8点30分至17点。

  (二)登记方法

  股东可以以现场递交、信函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登记须填写现场参会登记书(详见本通知的附件2)。

  以现场递交方式办理登记的,自然人股东应向本公司提交其本人股东账户卡、开立该股东账户卡所使用的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材料外,代理人还应持其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向本公司提交该法人的股东账户卡、开立该股东账户卡所使用的证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该法人的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材料外,代理人还须持其本人身份证、该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的附件3)。

  以信函邮寄、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请股东比照现场递交方式所需提交的材料,向本公司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须股东签名或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或其电子版,并在现场参加会议时,提交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若有)的原件。

  (三)登记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8号办公楼五楼,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5-52600072

  传真:025-52600072

  邮政编码:211111

  联系人:李丽培

  (四)登记及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的各项费用须自理。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2.现场参会登记书;

  3.授权委托书;

  4.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0日

  附件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请各位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情请见本公司2021年4月29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详情请见本公司2021年4月29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三、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详情请见本公司2021年4月29日披露的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四、202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资产为8,408,644,686.7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为4,962,269,688.05元;本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6,185,380.7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17,608,853.41元。上述数据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核实。

  五、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由于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为负,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中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考虑到公司营运资金及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较大,因此对2020年度利润不分配现金红利、不转增、不送红股。

  附件2:

  现场参会登记书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机构)                             系你公司股东,联系电话:                。兹确认,本人(本机构)将亲自(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你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举行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特此登记确认。

  

  说明:

  1.以邮寄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书于2021年6月28日17点之前寄发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8号办公楼五楼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李丽培。邮政编码:211111。传真号码:025-52600072。

  2.上述登记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表格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机构)出席你公司2021年6月3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的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说明: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方格内选择一项,使用“√”标记。事先未作具体标记的,代理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2.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附件4:

  网络投票的具体方法及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9;

  2.投票简称:奥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对上述两种网络投票过程中所需的身份认证、密码或数字证书服务及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请参考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网站的相关介绍,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gddh/main/tpzn.htm。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1-067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5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永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参会董事人数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事项。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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