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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减持 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1-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了《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萍女士、柯贤阳先生、何小梅女士、况川先生、以及特定股东陆荣强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自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9月6日,减持数量不超过708,000股,即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6588%。其中,王萍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00股,即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1861%;柯贤阳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00股,即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1861%;何小梅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00股,即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1861%;况川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0,000股,即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0837%;陆荣强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8,000股,即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0167%。

  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将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数量及拟减持股份数量调整情况

  根据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规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减持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完成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5股,故王萍女士、柯贤阳先生、何小梅女士、况川先生、陆荣强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时的持股数量及拟减持数量须作相应调整,除此之外减持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调整情况如下表:

  

  二、股东减持进展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参与公司利润分配转增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上述数据已根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作相应调整。

  3、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述数据截至2021年6月8日,已根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作相应调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披露,其实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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