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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6月8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因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间内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工作,本着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考虑的角度出发,充分落实员工激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审慎决定终止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其配套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经营规划造成影响。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6月8日,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辰股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4月1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2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随即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6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之配套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尚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原因

  公司审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后,积极推进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工作。但制订本激励计划的背景发生较大变化,主要是公司新引进人员增加较多,部分激励对象职位调整,公司继续实施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应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完成授予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审议2021年期权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时间为2021年4月7日,因公司未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完成授予登记、公告等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之相关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三、关于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尚未授出,激励对象未实际获得股票期权,因此本次终止事项不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经营成果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行业、市场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适时推出其他激励方案等方式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推动上市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承诺,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终止本激励计划后自决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未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因此终止不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终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终止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与其配套的相关文件。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及审慎研究,监事会同意终止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与其配套的相关文件。本次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6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隋锡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因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及审慎研究,监事会同意终止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与其配套的相关文件。本次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审议结果:赞成3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28日   14点45 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即墨区即发龙山路20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28日

  至2021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6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表)应于 2021年4月1日或该日以前,将出席会议的回执以专人传递、邮寄或者传真的方式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二)登记方式: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

  2021年6月28日,下午 13:30-14:30

  (四)登记地点: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青岛环保产业园(即发龙山路20号) 邮编:266200

  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苗建伟

  电话:0532-87520886

  传真:0532-87527777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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