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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为10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681,444,225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2.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05,827,196.2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6,977,021,569.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5月25日出具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446号)。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5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和辉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的净额6,977,021,569.75元,拟全部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金额将全部用于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

  截至 2021年6月3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建设。

  三、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需求情况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2021年6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1-002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681,444,225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2.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05,827,196.2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6,977,021,569.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5月25日出具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446号)。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5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和辉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2、投资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有保障本金条款或最低收益率大于零的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等。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6、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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