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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退市鹏起 退市鹏B      公告编号:2021-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7月1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北京友谊宾馆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1日

  至2021年7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4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3、5、6、7、8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法人股股东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6月30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3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北京友谊宾馆雅园63841-63842室。

  公司电话:010-68498571

  公司传真:010-68498571

  联系人: 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退市鹏起 退市鹏B     公告编号:临2021-056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21年6月9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通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参加表决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侯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议案名称: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1票。

  韩志丽女士对以上议案投弃权票,理由:公司未能按时召开股东大会。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57)。

  三、董事会致歉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上一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同时按规定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发通知公告。即公司按规定应当于2021年6月30日前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应当至少在2021年6月10日前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因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地点未能及时确定,导致公司拟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将未能按规定期限召开。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

  ● 报备文件: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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