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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 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9号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减持主体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刘学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61,3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刘学文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215,331股,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减持价格按照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包括历次送转股、股权激励获授股份和参与公司配股认购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减持主体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刘学文女士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刘学文女士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政策变化等情况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公司将督促刘学文女士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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