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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资子公司分红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2

  债券代码:110805         债券简称:中闽定01

  债券代码:110806         债券简称:中闽定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闽有限”)、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龙风电”)和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龙科技”)为实现股东的投资收益,经其股东研究决定,向股东分配利润,具体分配方案如下: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闽有限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93,501,252.96元,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利润93,500,000.00元,占其可供分配利润的99.9987%;富龙风电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1,225,193.60元,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利润21,200,469.97元,占其可供分配利润的99.8835%;富龙科技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5,223,647.41元,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利润15,203,419.00元,占其可供分配利润的99.8671%。

  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分别收到中闽有限分红款93,500,000.00元、富龙风电分红款21,200,469.97元和富龙科技分红款15,203,419.00元,本次所得分红将增加母公司2021年度报表利润,但不增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因此,该分红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度整体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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