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57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财政局文件《关于调整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师市财建〔2021〕63号)。根据该文件,现调减师市财建〔2021〕4号文件下达的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242.87万元,并于5个工作日内退回调减资金。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前期下达补助资金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临030《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次调整后公司实际获得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合计为1,287.71万元。公司将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退回调减资金合计242.87万元,其中公司退回调减资金137.07万元,转回已冲抵的“应收账款”科目;原我公司代为申报并支付调减资金105.80万元,由公司代为退回。本次调减资金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