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1-5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一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日以邮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6月1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监事6名,实到6名。黄云涛监事、张超监事委托陈维敏监事行使表决权,邱林监事、余海燕监事委托唐兵监事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同意选举黄云涛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编号:2021-053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交割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正在履行相关程序,尚未完成交割。
◆巴基斯坦国家电力监管局(NEPRA)于2017年10月公布了KE公司新多年期电价机制(MYT)的复议结果,复议结果仍未能达到预期。巴基斯坦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就KE公司的新MYT电价复议结果正式致函NEPRA,要求其对电价复议结果进行重新考虑。NEPRA已公布了“重新考虑”后的MYT。“重新考虑”后的MYT与《股份买卖协议》中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仍有差异,公司正在与交易对方基于“重新考虑”后的MYT开展谈判。本次交易仍存在因电价发生变化而影响标的公司盈利能力的可能,或将导致本次交易终止的风险。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并于2016年12月16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KES POWER LTD.(以下简称“KES能源公司”或“本次交易对方”)持有的K-ELECTRIC LIMITED(以下简称“KE公司”)的18,335,542,678股股份,占KE公司总发行股本的66.40%之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文件。
公司现就本次交易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的实施进展及尚需开展的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1、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相关各方已经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巴基斯坦竞争委员会的批准等先决条件。
2、KE公司新多年电价机制(MYT)事宜进展
鉴于2017年3月巴基斯坦国家电力监管局(NEPRA)发布的新MYT与预期存在差距,KE公司向法院起诉并获得新MYT不生效的法令,且直至新MYT发布前,原MYT将一直适用;同时KE公司向NEPRA提交了正式的复议材料,并获得了受理。之后,交易对方和KE公司开展了大量工作,与NEPRA进行了积极磋商,并获得了巴基斯坦政府的支持和对KE公司电价诉求的理解。巴基斯坦时间2017年10月9日晚,NEPRA发布了对KE公司新MYT的复议结果。在新MYT复议结果中,KE公司在复议材料中提出的部分诉求被NEPRA接受并予以调整,但复议结果仍未能达到预期。
根据巴基斯坦相关规定,巴基斯坦联邦政府有权要求NEPRA对裁定电价进行重新考虑。在NEPRA作出新的决定并告知巴基斯坦联邦政府之前,电价将暂不生效。经交易对方回复确认,巴基斯坦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已就KE公司的新MYT电价复议结果正式致函NEPRA,要求其对电价复议结果进行重新考虑。为此,NEPRA召开了新MYT电价重新考虑听证会,巴基斯坦政府高度重视并多次召开相关专题会议。
NEPRA已公布了“重新考虑”后的MYT。“重新考虑”后的MYT与《股份买卖协议》中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仍有差异,公司正在与交易对方基于“重新考虑”后的MYT开展谈判。
本次交易仍存在因电价发生变化而影响标的公司盈利能力的可能,或将导致本次交易终止的风险。上海电力将与本次交易对方和KE公司保持密切沟通,根据最终结果评估对本次交易的影响,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3、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包括本次交易的融资事宜、股份转让及支付对价等事宜。
在本次交易未完成交割之前,本次交易仍存在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的重大风险提示等内容。
后续,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1-51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日以邮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6月18日在公司本部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4名。郭志刚董事委托胡建东董事行使表决权,芮明杰董事委托岳克胜董事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胡建东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董事会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业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名单:胡建东、魏居亮、王海民、刘洪亮、芮明杰、岳克胜、唐忆文、潘斌,由胡建东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名单:胡建东、聂毅涛、顾瑜芳、芮明杰、岳克胜,由胡建东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名单:岳克胜、顾瑜芳、芮明杰、唐忆文、郭永清、潘斌,由岳克胜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名单:郭永清、顾瑜芳、芮明杰、岳克胜、唐忆文、潘斌,由郭永清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三)同意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魏居亮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魏居亮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魏居亮,男,57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及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江苏阚山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兼江苏上电贾汪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电投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
(四)同意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议案。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黄晨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
同意聘任夏梅兴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
同意聘任翟德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
同意聘任陈文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职务,任期三年;
同意聘任李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任期三年。
基本情况如下:
黄晨先生,53岁,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山西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淮南平圩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裁。
夏梅兴先生,58岁,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任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发展处处长、能源发展处处长,上海电力总经理助理。
翟德双先生,53岁,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田集发电厂厂长,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科技部主任、副总工程师兼生产科技部主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华东分公司总工程师,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文灏先生,50岁,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现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曾任上海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副主任、主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李峰先生,48岁,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漕泾联合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吴泾热电厂党委书记兼副厂长兼上海吴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淮沪煤电、淮沪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田集发电厂厂长兼党委副书记,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漕泾联合能源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
(五)同意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夏梅兴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同意聘任邹忆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基本情况如下:
邹忆女士,47岁,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现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曾任本公司财务部主任会计师、副主任,证券部主任。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项议案、第四项议案、第五项议案涉及的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函》
(三)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出具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人选的建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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