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1-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农垦资产”)签署的《关于不减持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甘肃农垦资产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自愿承诺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解除限售之日(即2021年6月28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 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 承诺股东基本情况
2、承诺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3、承诺股东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上述承诺股东最近十二个月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此次自愿承诺的主要内容
甘肃农垦资产自愿承诺:
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庄园牧场”)股份37,931,665股,占庄园牧场总股本16.32%。基于对庄园牧场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庄园牧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庄园牧场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本公司承诺自解除限售之日(即2021年6月28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承诺期间”),不以任何方式减持直接持有的庄园牧场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派送股票红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新增股份)。
在承诺期间,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减持庄园牧场股份的,减持所得收益全部归庄园牧场所有,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自愿承诺股东甘肃农垦资产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股东履行违约责任。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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