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1-038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翔”、“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晓峰先生、宁波华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象山联众投资有限公司、张松梅女士提交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自宁波华翔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2021年2月9 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日,不存在减持宁波华翔股票的情况;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宁波华翔股票的计划,并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宁波华翔股票。如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减持宁波华翔股份所得收益归宁波华翔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截止本公告日,周晓峰先生共持有宁波华翔89,936,799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4.36%;宁波华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共持有宁波华翔48,736,437股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78%;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共持有宁波华翔11,850,757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89%;象山联众投资有限公司共持有宁波华翔29,202,719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66%;张松梅女士共持有宁波华翔4,956,67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79%,最近十二个月未发生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承诺股东严格遵守本承诺。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1-037
关于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12.31元/股调整为11.81元/股,发行数量不做调整。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翔”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1年2月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2.3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 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最新总股本 62,622.731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共分配股利313,113,657.00元。
公司于2021年6月3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此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11日。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6月11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现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作如下调整: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2.31元/股调整为11.81元/股。
计算公式: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31-0.50=11.81元/股。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18,723,371.14 元(含本数)。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不做调整。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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