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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股票期权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2、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3、本次授予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董事会确定2021年6月21日为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1年6月21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授予401.2万份股票期权。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7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6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6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建杭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日的确定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21年6月2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授予401.2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09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6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殷红梅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已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会议同意公司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8.68元/股,股票期权授予数量为2,822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420.8万股,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401.2万股。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公司董事殷红梅、熊少强、尹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1年6月21日,向28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401.2万股,行权价格为9.09元/股。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及增加授信担保金融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在已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内调剂部分额度给下属子公司中山市华骐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骐能”)、南雄市佛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及佛山市禅城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禅城燃气”);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分别为华骐能、禅城燃气、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及香港华源能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7,020万元,并同意增加授信担保对应的金融机构。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安排,办理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等具体相关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担保事宜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日办理。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上述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及增加授信担保金融机构的事项,是为下属子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有利于保证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被担保的下属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可控。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跨境资金池结算业务的议案》

  为更好地支持公司及子公司贸易业务的发展,会议同意公司作为主办企业向银行申请开通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资金池配套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具体额度以中国人民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处理资金池业务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参与资金池业务的境内外成员企业的名单、选择及调整结算银行、签订跨境资金池业务协议及处理该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项。授权的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跨境资金池业务终止之日。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开展跨境资金池结算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广东佛燃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佛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燃科技”)长期发展需要,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货币方式向佛燃科技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9,000万元,增资后佛燃科技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广东佛燃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境外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境外全资子公司香港华源能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主体,开展液化天然气及/或天然气套期保值业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所需资金最高占用额度不超过1,660万美元(不含套期保值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公司拟为操作主体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总计不超过9,540万美元(折合不超过人民币62,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担保额度以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为准),或者由操作主体提供保证金等履约保证品参与套期保值交易以替代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套期保值业务所需担保额度或保证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决策公司及操作主体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开展境外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注册资本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情况,会议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会议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会议同意对《总裁工作细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总裁工作细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年版)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议同意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天然气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防范和控制风险,加强对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会议同意制定《天然气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天然气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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