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接C5版)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上接C5版)

  减速电机通过电机与减速机构的一体化设计,实现高效、高可靠、高精度的电机驱动,满足不同应用场合的特定需求。减速电机的产品研发、设计、制造涉及电机优化设计制造技术、多级组合式齿轮传动设计制造技术、计算机仿真技术、密封技术、摩擦与润滑技术等多个技术领域。通过多年技术积累,公司在相关技术领域积累了多项专利技术与专有技术,其中发明专利18项。

  (3)公司与可比公司的差异及竞争优劣势

  1)下游应用领域及主要客户

  发行人产品主要为储能减速电机及房车减速电机,其中储能减速电机产品下游应用领域为输配电领域,且主要集中于高压产品;房车减速电机产品下游应用领域为房车零配件领域。

  在储能减速电机领域,公司因研发设计能力突出、模具开发和生产设备先进、工艺技术和质量控制能力优异,能够为客户持续稳定地提供高品质产品,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和客户积累,发行人与SIEMENS、伊顿电气、施耐德电气、ABB等跨国电气企业,以及思源电气、许继电气等国内大型电气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在房车减速电机领域,公司主要客户为诺克工业,是美国主要房车配件生产厂家之一,其与公司合作至今超过10年,双方合作稳定且合作规模整体呈上涨趋势。

  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在下游应用领域、主要客户方面差异如下:

  

  应用领域方面,在输配电领域,发行人产品主要应用于高压领域,而可比上市公司则同时引用于高、低压输配电领域。相比于低压输配电领域,高压领域的竞争环境较为温和,发行人在高压输配电领域能够获得更好的盈利水平。同时,在房车行业领域,发行人已取得稳定客户,且面临的竞争程度较低,发行人能够获得较好的盈利。

  主要客户方面,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所面向的均为大型电气设备企业,客户资质均较好。发行人拥有更多的境外客户(外销比例较高),因此能够获得更好的盈利水平。

  稳定、优质的客户资源有效推动了公司的业务开展和产品品质提升,同时保证了公司销售回款的安全性。此外,行业内的知名客户产品具有强大的品牌竞争力,代表着行业内技术水平和技术发展方向,通过与上述客户的协作配套,公司不仅具有稳定可靠的业务来源,还可及时了解行业最新的技术动态和市场方向,有效积累先进的生产技术、质量管理经验,全面带动公司技术提升和业务发展,使得公司在当前行业技术革新和产品更新换代加快的形势下能够取得相对先发优势。

  2)研发投入及技术水平情况

  公司与可比公司在研发投入等方面的对比情况如下:

  

  注:1、新宏泰数据来源于2020年年度报告,其专利内容包含模塑绝缘制品、断路器等产品专利;

  2、洛凯股份数据来自2020年年度报告,专利数据来源于2019年年报,其专利内容包含断路器配套用框(抽)架、操作机构等产品专利。

  公司的研发费用投入比例与洛凯股份相当,略低于新宏泰,主要原因系新宏泰业务涵盖范围较广,包括模塑绝缘制品、电机及电操、低压断路器等方面,不同业务技术路线差异较大,因此其投入的研发费用相对较高、专利数量亦相对较高。

  发行人研发投入全部应用于减速电机及相关产品。发行人研发的减速电机获得了行业内知名客户的认可。公司的主要产品的技术先进性具体如下:

  

  相比可比上市公司,公司的产品主要以定制化为主,有针对性满足客户需求,公司的研发一方面依靠研发人员在电工电子、机械设计与制造、材料工艺等方面的知识储备,另一方面也依靠研发人员在多年的工作中通过接触下游客户的产品设计所积累的能够满足不同客户需求的大量减速电机方案。公司及业务前身在储能减速电机领域拥有超过20年的行业经验,在房车减速电机领域亦拥有10余年行业经验。截至目前,公司已通过不同型号电机、不同种类减速箱的组合积累了上千种电机及减速传动技术方案。在客户提出需求后,研发人员能够结合已有的电机及减速箱设计方案寻找出最贴近客户需求的设计组合,随后结合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进行进一步改进,提供满足客户需要的定制化产品。

  公司拥有一支行业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团队,核心人员平均拥有超过20年的行业从业经验,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技术方案积累有助于公司提高研发效率,避免了研发过程中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公司在减速电机领域拥有较高的技术水平。

  3)产品定价能力、利润率的差异分析及公司估值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52.94%、53.47%和54.5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3.02%、53.50%和54.49%,毛利率整体保持在较高水平,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强。公司通常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产品,以适应客户对于电机不同体积、不同功率、不同工作环境的要求,因此公司产品以小批量、定制化为主,拥有较强的定价能力,同时公司成本控制能力优秀,整体毛利率相对较高。

  2018-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可比上市公司新宏泰、洛凯股份的对比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其中新宏泰毛利率取其年度报告中“电机及电操”业务毛利率;洛凯股份毛利率取其年度报告中与公司业务相近的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务毛利率。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一方面由于发行人主要客户面向高端市场、且境外销售占比较高,价格敏感度相对较低;另一方面系由于发行人专注于储能减速电机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20余年,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进行不断优化、改进,通过材料优化、工艺优化等方式降低产品材料成本、通过改进设计、模具生产等方式减少公司设备需求,降低公司产品工时消耗,提高生产效率,生产成本较同行业公司更低。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净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销售净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由于公司所生产的产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且公司专注减速电机产品生产,不断降低生产成本,严格管控费用水平,进而获得相对较高的毛利率、以及相对较低的期间费用率所致。在公司经营模式及外部整体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公司销售净利率较高的情形预计可持续。

  4)与同行业公司估值水平差异

  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产品聚焦于毛利率更高的高压储能减速电机领域,同时覆盖了毛利率亦相对较高的房车减速电机产品,公司产品品质及附加值较高,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尽管公司与新宏泰、洛凯股份同属相同行业,但受可比上市公司业务覆盖领域的影响,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收入构成差异较大。其中,洛凯股份更多为公司下游客户,而新宏泰与公司具备可比性的产品收入则在30%以下。但由于公司的主要产品以定制化为主,与包括SIEMENS、伊顿电气、ABB等知名跨国企业在内的大型客户建立有良好的合作关系,且公司拥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公司在细分行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参考了行业市盈率水平和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发行市盈率低于行业市盈率水平,亦低于部分产品具有较高可比性的新宏泰的静态市盈率。考虑公司较可比上市公司拥有更佳的盈利能力,公司的估值及本次的发行定价具有一定合理性、定价原则具有谨慎性。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933.35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其中网上发行数量933.3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3,733.35万股。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58.31元/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约为54,423.64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5,765.9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8,657.67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六)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

  三、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58.31元/股,网上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网上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简称为“江南奕帆”;申购代码为“301023”。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21年6月25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1年6月2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933.35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1年6月25日(T日)9:15-11:30、13:00-15:00)将933.35万股“江南奕帆”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9,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1年6月23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1年6月25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日2021年6月25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1年6月29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9,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1年6月23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1年6月25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申购手续

  (1)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1年6月25日(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500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1年6月25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有效申购数据,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1年6月28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6月28日(T+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1年6月28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6月29日(T+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6月29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1年6月29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十一)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即280.0050万股。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7月1日(T+4日)公告《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四、中止发行情况

  (一)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实施细则》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二)中止发行的措施

  2021年6月30日(T+3日)16:00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统计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尽快公告中止发行安排。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中止发行后若涉及退款的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调相关各方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

  五、余股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1年7月1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六、发行费用

  本次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渊技

  联系地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桥配套区堰裕路7号

  联系人:唐颖彦

  电话:0510-83570668

  传真:0510-83570683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0层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6451551、010-86451552

  传真:010-85130542

  发行人: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