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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投资设立大健康产业 并购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1-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恒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投创投”)与广东广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投资”)、江西赣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赣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广州趣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趣道资管”)共同发起设立的赣江新区博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趣投资基金”)大健康投资并购基金,博趣投资基金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2021-021)。

  基于项目资金投资需求,博趣投资基金管理人趣道资管向恒投创投发出了《关于博趣基金增资的申请》,申请将博趣投资基金规模由10,000.00万元增资至20,000.00万元,博趣投资基金各合伙人按原合伙协议出资比例进行同比例增资。本次恒投创投拟增资金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本次增资后,恒投创投在博趣投资基金总体认缴出资由5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万元,仍占博趣投资基金5.00%的份额。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并购投资基金份额认购,也未在并购投资基金中任职。

  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公司大健康产业并购投资基金范畴,已经于2017年3月29日、2017年4月2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第二次会议及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2、2017-035)。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不会构成同业竞争。

  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赣江新区博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经营场所:江西省赣江新区直管区桑海产业园星海湖北路666号星海豪庭1#楼一单元110-12室

  4、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趣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曾昊天)

  5、成立日期:2021年01月07日

  6、合伙期限:2021年01月07日至2026年01月06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许可项目:投资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股权结构:

  当前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后,股权结构调整如下:

  

  除上述出资金额调整外,合伙协议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更。

  三、对外投资资金来源、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资金来源

  恒投创投对外投资500万元的资金来源为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1、股权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

  2、基金的投资与发展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风险、基金管理水平、投资标的公司管理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投资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甚至损失出资资金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国家大力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大背景下,响应国家对中医药产业的号召,基金依托赣江新区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进行中医药产业布局,通过南昌市赣江新区管委会全资投资平台赣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在博趣投资基金出资份额占比85%,出资金额人民币1.7亿元以及给予各项政策扶持并借助各方优势资源,将有利于基金内项目公司形成上下游资源整合,加速项目引进。各合伙人将合力在中医药科创城打造以孵化器+高端共享中医药研发平台为核心的中医药产业平台。

  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积极参与大健康医疗领域的产业投资布局,符合公司长期投资策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投资行为完成后不会导致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四)后续相关事宜

  公司将持续跟进投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子公司恒投创投原拟参与投资设立的大健康产业投资基金之广州恒达创富二期健康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全体合伙人总认缴出资额人民币75,000.00万元,恒投创投拟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0,950.00万元,缴付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前;由于受国家对创投私募基金募资要求的相关政策变化影响,部分合伙人无法按计划完成认缴出资额,合伙目的无法实现,符合合伙企业解散条件;该合伙企业解散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造成影响。

  公司将持续跟进解散手续办理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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