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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1-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001号文《关于核准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向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国贸联创投资有限公司、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998.01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1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26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62.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198.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6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2892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1,883.51万元,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4,853.84万元,扣除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4,344.16万元,募集资金专业账户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1,810.2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6,154.40万元。

  (二)2017年公司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配套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91号文《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金寨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安徽高新毅达皖江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安徽水利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安徽中安资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1,804,276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4元。截至2017年7月25日,公司已向上述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52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862.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658.0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7]4477号《验资报告》。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27,928.35万元,2019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本年度全部归还,本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万元本年度已归还25,300.00万元。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1,601.89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9,356.11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358.3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9,714.4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15年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5年7月10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车站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车站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0162650805300732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3006010018170415553),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1月21日,本公司与贡山县恒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贡山县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贡山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4152101040020762),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目前该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本账户已注销。

  2017年12月26日,本公司与南平市延平水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3006020018880014628),本次签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4月12日,本公司与南平市延平水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050167243300000415),本次签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3月31日,本公司与安徽建工嘉和建筑工业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科苑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科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097001040023048),本次签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

  

  (二)2017年公司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配套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8月14日,公司与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中国建行银行合肥钟楼支行、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稻香楼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21801021000935558)、中国建行银行合肥钟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48860800001127)、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80100100145930)、中国光大银行合肥稻香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6740188000097104),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5月29日,本公司与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徽商银行合肥曙光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21801021000957060),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6月8日,本公司与泾县安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61060102100007126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6月8日,本公司与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5010010029820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6月8日,本公司与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5010010029437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8月10日,本公司与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80100100173157),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9月25日,本公司与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50100100301670),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12月7日,本公司与安徽省交通航务工程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50100100313042),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三、本次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鉴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子公司11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4001626508053007322、343006010018170415553、343006020018880014628、35050167243300000415、34050148860800001127、499080100100145930、76740188000097104、2610601021000071268、499050100100294378、499080100100173157、499050100100298208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近期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与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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