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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和宾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0,87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1%;本次质押后,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5,218,5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5%。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德全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2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2%;本次质押后,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3,822,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5%。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何大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4,350,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6%;本次质押后,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4,350,14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30.31%。

  一、 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接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和宾先生及持股5%以上股东刘德全先生、何大喜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注1:根据《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协议》约定,解除质押登记申请应当由质权人在下列日期(较早者)向中证登提交:(1)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及不时签署的补充协议(如需)约定的时点提交股份转让申请的同时;或(2)出质人已经完全履行其在《股份转让协议》及不时签署的补充协议(如需)项下的全部义务后五个工作日内。

  注2:本次质押是为了履行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 简称“厦门益悦”)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6 月22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2、 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 质押的目的

  本次质押是为了履行与厦门益悦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6 月22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2、 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根据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可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质押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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