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1-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北京万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8.33%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于2021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78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并于2021年6月9日回复了《反馈意见》。
鉴于公司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中审计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有效期截止日为2021年6月30日。目前由于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即将超过有效期,需要对标的公司进行加期审计并更新财务数据后进行审查,公司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上述标的公司的加期审计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立即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1-064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6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因相关工作人员疏忽,导致所披露公告内的标题内容存在错误,现予以更正,具体更正如下:
1、公告内标题更正前: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公告内标题更正后: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于2021年6月26日披露的原股东大会通知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为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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