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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开发区利泽中园二区218、219号楼爱慕大厦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荣明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此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5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股东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浩霖、周璐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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