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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完善《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6.8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3,78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7,061.85万元(相关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募集资金净额46,718.15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30号)。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80,000,000元,公司股本由60,000,000股变更为80,000,000股。

  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生变动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订,并变更为《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改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21年6月25日取得了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基于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更的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对《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1-00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

  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已于2021年6月21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刘宇晶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公司确定的董事会秘书赵凌阳先生将尽快报名参加上交所组织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培训,公司将在赵凌阳先生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经过上交所审核无异议后,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备案工作。

  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0748199

  电子邮箱:ir@sun-novo.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7号楼一层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1-00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利虔诚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部董事均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刘宇晶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80,000,000元,股本由60,000,000股变更为80,000,000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以及章程修订内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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