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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用友网络        股票代码:600588      编号:临2021-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现有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2020年7月1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0年9月3日、2020年12月29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出决议,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仍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推进,拟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7月15日)。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的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2020年7月1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其中发行完成后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授权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其他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仍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推进,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7月15日),发行完成后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授权有效期仍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1年7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用友产业园(北京)中区8号楼E102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二)《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用友网络        股票代码:600588      编号:临2021-048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现有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2020年7月1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于2020年9月3日、2020年12月29日分别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出决议,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仍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推进,拟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7月15日)。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的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88         证券简称:用友网络       公告编号:2021-050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7月15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用友产业园(北京)中区8号楼E102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15日

  至2021年7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项议案经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项议案经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7月12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13:30

  -16:3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68号用友产业园(北京)中区8号

  楼A403-1室。

  (三)联系人:

  联系人:王臆凯、管曼曼 邮政编码:100094

  电话:010-62436838 传真:010-62436639

  (四)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用友网络        股票代码:600588      编号:临2021-049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2020年7月1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0年9月3日、2020年12月29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出决议,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其中发行完成后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授权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其他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仍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7月15日);并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7月15日),发行完成后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授权有效期仍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的方案及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前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的现状,有利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并同意将《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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