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1-054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n)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事后核查发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部分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一、《2020年年度报告》中“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6、无形资产”之“(1).无形资产情况”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20年年度报告》中“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之“(4)、关联担保情况”
更正前: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张峰与招商银行绍兴分行于2020年12月签订(编号571XY202003903501)最高限额为10,000万元的保证合同,为公司在招商银行绍兴分行3,000万元短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张峰、俞越蕾与光大银行绍兴分行于2020年9月签订(编号SXZBZZ20200052)最高限额为13,000万元的保证合同,为公司在光大银行绍兴分行10,000万元短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报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继续加强信息披露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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