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1-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扬芯片”或“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在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选举黄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黄江先生的简历请详见附件。
二、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黄江先生、游海龙先生、张亦锋先生、袁俊先生、辜诗涛先生。其中黄江先生担任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委员:游海龙先生、郭群女士、瞿昊先生。其中游海龙先生担任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委员:郭群女士、郑文先生、黄主先生。其中郭群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郑文先生、游海龙先生、张亦锋先生。其中郑文先生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郭群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委员个人简历请详见附件。
三、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亦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辜诗涛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辜诗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董事会秘书辜诗涛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扬芯片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张亦锋先生、辜诗涛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9-26382738
邮编/邮箱:523000 ivan@leadyo.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新丰东二路2号
四、 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伟雄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伟雄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陈伟雄先生的简历请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9-26382738
邮编/邮箱:523000 chenwx@leadyo.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新丰东二路2号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附件:
黄江先生
黄江先生,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2年4月至2010年1月任东莞万江章治工业五金加工厂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10年1月任东莞市鑫圆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2月至2015年4月任东莞利扬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东莞市扬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年12月至今任上海利扬创芯片测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利扬芯片(香港)测试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4月至2018年8月任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道滘)执行董事;2020年7月2日至今任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东城)经理、执行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上海芯丑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黄江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董事黄主为兄弟关系,同时黄主为黄江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41,343,800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瞿昊先生
瞿昊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苏州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2003年1月至2005年4月任深圳市恒辉电子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5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恒鸿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10月至今任合盛电子有限公司(香港)董事;2010年2月至2015年4月兼任东莞利扬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8月至2020年11月任中山市晶宏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瞿昊先生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6,918,400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主先生
黄主先生,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2月至2006年1月任大月精工(苏州)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副经理;2006年2月至2010年9月任东莞市捷丰电子厂经理;2010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行政副总。2014年12月至今任东莞市利致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黄主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江先生互为兄弟关系,是黄江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4,362,000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袁俊先生
袁俊先生,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兰州理工大学电力电子与电气传动专业,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至2006年6月就职于深圳市阿尔法变频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硬件工程师;2006年7月至2010年5月就职于泰瑞达(上海)有限公司,担任芯片测试开发工程师;2021年4月至今任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负责人;2021年4月至今任海南利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6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研发中心负责人。
袁俊先生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160,000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辜诗涛先生
辜诗涛先生,198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4月至2010年2月,就职于东莞市鑫圆电子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东莞市利致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月至今任东莞市扬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4月至2018年5月,任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道滘)经理;2020年7月2日至今,任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东城)监事;2010年2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董事,董事会秘书。
辜诗涛先生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1,097,400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亦锋先生
张亦锋先生,197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微电子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上海市电子学会会员。本科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学院应用电子技术专业,硕士毕业于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MBA),研究生学历。2000年7月至2013年12月,就职于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任科长;2014年1月至2015年8月,就职于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任科长;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IC事业部总监;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就职于珠海博雅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首席商务官、副总裁,兼任全资子公司四川泓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及合肥博雅半导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中国集成电路检测与测试创新联盟理事、西电微电子行业校友会理事兼副秘书长,广东省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东莞市科技局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企业导师,获东莞市经营管理人才称号。2019年2月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亦锋先生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47,408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群女士
郭群女士,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94年9月至今,任职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任副教授。
郭群女士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文先生
郑文先生,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制造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91年9月至今,任职于广州大学,任副教授。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郑文先生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游海龙先生
游海龙先生,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2007年6月至今,任职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院,先后担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10年9月至2011年9月任职于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工业与系统工程学院,任博士后;2019年7月至2020年9月任成都知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宁波市锐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2月至今任西安国微半导体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游海龙先生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伟雄先生
陈伟雄先生,198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持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期货从业资格证书。2015年12月至2020年9月,任公司董秘助理;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于2020年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伟雄先生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1-038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新丰东二路2号 利扬芯片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董事会秘书辜诗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辜诗涛先生的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法全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乐清 金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1-041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黄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同意豁免董事会未提前 5 天通知全体董事,并认可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选举黄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黄江先生、游海龙先生、张亦锋先生、袁俊先生、辜诗涛先生。其中黄江先生担任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委员:游海龙先生、郭群女士、瞿昊先生。其中游海龙先生担任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委员:郭群女士、郑文先生、黄主先生。其中郭群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郑文先生、游海龙先生、张亦锋先生。其中郑文先生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郭群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同意聘任张亦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同意聘任辜诗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同意聘任辜诗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并同意聘请陈伟雄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1-039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扬芯片”)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同意豁免监事会未提前 5 天通知全体监事,并认可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全体监事一致推举张利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张利平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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