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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舍得酒业         公告编号:2021-03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5月27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邱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邱明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上述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舍得酒业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和表决,一致同意补选刘紫越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30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紫越,女,1981年出生,大学本科。历任中国中车集团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财务信息化顾问、联想集团战略业务变革高级经理、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战略运营负责人。现任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运营中心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舍得酒业      公告编号:2021-038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艺术中心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由公司董事长张树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独立董事刘守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刘紫越女士、李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伟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7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宏恩、徐小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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