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 2021--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分别以书面通知和通讯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6月2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
根据合肥市城市规划建设要求,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回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位于合肥市蜀山区创业大道4号土地面积为67,207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本次土地收回综合补偿费总金额为18,292.262万元。
内容详见6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进行增资的议案》;
为补充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经营所需资金,降低其资产负债率,提升盈利能力,支持丰乐农化的持续发展,公司对丰乐农化以现金增资1.05亿元,增资后,丰乐农化的注册资本将增加到3.6亿元。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本次增资相关手续。
内容详见6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同路农业超额完成承诺利润业绩奖励的议案》;
同路农业2018至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合计为7,700.13万元,超过相应期间内累计承诺净利润450.13万元,按照超额业绩奖励条款的约定,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为超过部分的20%即90.02万元。该部分超额业绩奖励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相关约定发放给现在仍在同路农业任职的管理团队。
内容详见6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1年7月15日下午2:30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见6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 2021--044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分别以书面通知和通讯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6月2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进行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进行增资,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进行增资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6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同路农业超额完成承诺利润业绩奖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实施超额业绩奖励的事项,符合公司与相关方签署协议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实施业绩奖励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6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30日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 2021--045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根据合肥市城市规划建设要求,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回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位于合肥市蜀山区创业大道4号土地面积为67,207 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本次土地收回综合补偿费总金额为18,292.262 万元。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该事项已由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报市政府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1007199752045
法定代表人:谢涛
开办资金:9100万元
住所: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1800号国土规划大厦
业务范围: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是合肥市政府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存量土地的收购、集体土地的统征、土地储备和土地开发及熟化等工作。
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收购土地为公司位于合肥市蜀山区创业大道4号的加工包装中心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该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合国用(2001)字第0384号,土地面积67,207 平方米(合100.81 亩),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该地块是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出让年限为50年,取得时间为1997年1月,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 25.91年。收回土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为 2.49万平方米,其中,合法有效建筑面积为1.98万平方米。该土地主要用于公司原办公所在地,同时承担了少量生产加工包装、仓储功能。
本次收储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权属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
2、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安徽中信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评估”)、安徽地源不动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地源评估”)对该土地、房产、基础设施及企业其他的固定资产进行了评估。根据中信评估提供的皖中信房估字(2021)AJ1-039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价值时点为2021年2月2日,估价对象范围为该土地上6栋工业用房,建筑面积19809.42平方米,运用成本法确定估价对象价格,该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的市场价值为2707.01万元;根据地源评估提供的安徽地源[2021](估)字第41号《土地估价报告》,估价期日为2021年2月1日,估价对象为公司所使用的位于蜀山经济开发区的1宗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合国用(2001)字第0384号,土地面积67,207 平方米),土地登记用途为工业,估价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评估设定使用年限为25.91年,本次评估结果取市场比较法估价结果的80%权重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估价结果的20%权重并取整作为估价对象最终地价结果,该土地评估总价为4274.37万元;根据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存量工业用地的补偿标准,补偿费用计算方法为:收购土地面积的40%乘以所在区域前两年商业、居住用地综合平均成交单价(地块所在地蜀山区为935万元/亩)的30%,计算得出补偿费用为11,310.882万元。该收购方案已经报合肥市政府批准,本次土地收储补偿费用总金额为18,292.262 万元。2021年6月28日,公司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甲方: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
乙方: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 收购土地情况
收购的土地位于蜀山区创业大道4号,面积为 67,207平方米(合 100.81亩)。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合国用(2001)字第0384号 ,现状为工业用地。该地块是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出让年限为50年,取得时间为 1997年1月 ,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 25.91 年。收回土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为 2.49万平方米,其中,合法有效建筑面积为1.98万平方米。
3、土地收购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
经市政府批准,甲方支付乙方土地收购补偿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壹亿捌仟贰佰玖拾贰万贰仟陆佰贰拾元整(¥ 18,292.262 万元)。
双方同意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按以下约定分三期向乙方支付补偿费用:
第一期:人民币54,800,000元,付款条件:土地收购合同签订,乙方将土地证、房产证原件交付甲方后;
第二期:人民币109,700,000元,付款条件:乙方净地交付甲方,并办理房产证注销后;
第三期:人民币18,422,620元,付款条件:乙方无偿看护地块至上市成交,土地移交土地竞得人后。
3、 乙方负责于2021年10月1日前向甲方净地交付土地。交付土地时,须结清使用土地期间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等各项费用。
4、 违约责任
甲方或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用或者交付土地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要求限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因实施城市规划的需要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除外。违约金数额按双方共同认定的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期限前处理完毕,若乙方不能按期交付土地则须依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其他有关权利人提出的异议或因法院等有权机关采取的依法查封等强制措施,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补偿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双方因本合同未尽事宜而签订的补充协议,或由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备忘录、会议纪要等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收储土地及其建筑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土地收储事项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3、本次土地收储将获得补偿价款18,292.262万元,土地收储完成后,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次收储事项的进度,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予以确认,对 2021年度的业绩影响视收储款到账的时间予以确认,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土地收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本次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土地收储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交易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收储款的支付为分期支付,且约定了支付需要满足的前提条件。若双方未能按照约定完成相关各项工作,存在约定时间内不满足支付的可能,存在公司将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或足额收到款项的风险。
2、本次收储所涉及的后续拆迁工作能否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具有不满足协议约定付款条件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
4、皖中信房估字(2021)AJ1-039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5、安徽地源[2021](估)字第41号《土地估价报告》。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 2021--046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事项概述
2021年6月29日,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乐农化”)增资10,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丰乐农化注册资本将从25,5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6,000.00万元人民币,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本次增资相关手续。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已通过合肥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审核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18日
住所: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
法定代表人:胡华海
注册资本:25,500万元
经营范围:农药、精细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燃料油(闭杯闪点≤60℃除外)、沥青及其制成品、复合肥、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含氨基酸水溶肥、含腐植酸水溶肥、土壤调理剂、生物有机肥、磷酸二氢钾、农林牧业肥料、有机水溶肥料、微生物菌剂、专用肥及肥料添加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种衣剂、农副产品及其深加工产品、消毒剂产品(危险品除外)、包装材料生产(印刷除外)、销售;种子销售;药械、全息生物技术应用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二)丰乐农化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增资前后股份情况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风险
农化产业是公司双主业之一,是公司支柱产业和重要利润支撑,公司以自有资金对丰乐农化进行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近年来,丰乐农化实现快速发展,原有资本金已不能满足需求,对其增资可补充其经营所需资金,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发展。本次增资完成后,丰乐农化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是为了支持子公司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进行增资事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进行增资,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进行增资事宜。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 2021--047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全资子公司同路农业超额业绩奖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第五届第五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并经2018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申建国、朱黎辉、任正鹏、陈花荣、谷正学、焦艳玲等 34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四川同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同路农业”)100%的股权,支付对价为29,000.00万元。其中,按照6.23元/股发行股份30,256,821.00股,支付对价18,850.00万元,占总对价的 65%;现金支付10,150.00万元,占总对价的35%。同路农业于2018年12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收购资产业绩承诺及补偿和奖励机制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于2018年5月15日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协议中约定:
(一)业绩实现承诺
转让方承诺,同路农业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实际净利润数(以聘请的审计机构审计的同路农业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税后净利润,该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准)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600.00万元、2,400.00万元、3,250.00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
(二)业绩承诺补偿
1、补偿安排
若同路农业在业绩承诺期间内任何一年的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当先以股份方式进行补偿;若股份不足补偿的,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偿。
业绩补偿义务人按照本次交易前每人持有的同路农业出资额的比例各自承担业绩承诺、盈利补偿以及减值补偿的合同义务。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标的资产作价÷本次股份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已补偿现金总金额÷本次股份发行价格)。
如业绩补偿义务人在补偿股份时其所持有的丰乐种业股份数不足以补偿的,则由业绩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向丰乐种业补偿,现金补偿金额=(应补偿股份数量-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补偿股份及现金均不冲回。
2、补偿方式
(1)股份补偿方式
若同路农业在利润补偿期间内任一年度出现未达到承诺业绩情形,则本公司计算出业绩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数量,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业绩补偿义务人,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在收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配合本公司实施股份补偿相关程序。
(2)现金补偿方式
若触发前述补偿条件且业绩补偿义务人所持有的丰乐种业股份数不足以补偿的,则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向本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3)补偿股份数量的调整
自协议出具日起至上述补偿实施日,若本公司有现金分红的,则业绩补偿义务人在业绩承诺期间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份在上述期间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赠送给本公司。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应补偿股份数量。如业绩补偿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因发生转增股本或送红股等除权事项导致调整变化的,则业绩补偿义务人累计补偿的上限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亦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
(三)资产减值测试与减值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丰乐种业应聘请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由审计机构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减值测试报告》,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标的资产作价-期末标的资产评估值。如果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股份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则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对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向上市公司另行补偿。
1、减值补偿安排
补偿义务人应就减值补偿金额(即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现金,下同)向丰乐种业另行补偿股份,减值补偿股份数量=减值补偿金额/本次股份发行价格。
2、减值补偿方式
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在《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且收到上市公司要求其履行减值补偿义务的通知后的30日内,向丰乐种业进行补偿。
(1)股份补偿方式
在《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的10个交易日内,计算出业绩补偿义务人应进行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量,配合本公司实施股份补偿相关程序。
(2)现金补偿方式
若以现金方式进行减值补偿,则在《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的10个交易日内,计算出业绩补偿义务人应进行减值补偿的现金金额,并书面通知业绩补偿义务人向上市公司支付其应进行减值补偿的现金金额。
(3)补偿股份数量的调整
自本次股份发行之日至减值补偿实施日,若丰乐种业有现金分红的,则减值补偿股份在上述期间获得的分红收益,业绩补偿义务人应赠送给上市公司。如业绩补偿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在上述期间因发生转增股本或送红股等除权事项导致调整变化的,则另行补偿的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业绩奖励
1、若同路农业2018、2019和2020三个年度累计实际净利润超过7,250万元(即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则超过部分的20%由标的公司奖励给届时仍任职标的公司的管理团队。
2、应支付的超额业绩奖励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支付的超额业绩奖励金额=(2018-2020年度实际净利润累计数额-7250万元)×20%。
如计算的超额业绩奖励金额超过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的20%(即5,800万元),则应支付的超额业绩奖励等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的20%,即应支付的超额业绩奖励最高不超过5800万元。
3、上述超额业绩奖励在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年度的《专项审计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30个工作日内,由标的公司确定奖励的管理团队具体人员、具体分配方案和分配时间等情况报丰乐种业备案后实施。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奖励金额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1]004398号),同路农业业绩实现情况如下:2018年度至2020年度,同路农业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2,291.86万元、2,836.86万元、2,571.41万元,合计为7,700.13万元;同路农业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税后净利润金额分别为2,146.80万元、2,719.53万元、2,475.88万元,合计为7,342.21万元,同路农业在业绩承诺期间内任何一年的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均不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同路农业已完成转让方承诺的业绩。
(二)减值测试结论
根据安徽中联国信出具的《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到期进行减值测试事宜涉及的四川同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1)第167号),同路农业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37,868.06万元。同路农业业绩承诺期内不存在股东增资、接受赠予以及利润分配情形,考虑该等因素后同路农业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仍为37,868.06万元,对比本次交易时评估基准日同路农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29,023.76万元,同路农业业绩承诺期届满未发生减值。
(三)超额业绩奖励的金额
同路农业2018至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合计为7,700.13万元,超过相应期间内累计承诺利润450.13万元,按照超额业绩奖励条款的约定,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为超过部分的20%即90.02万元。该部分超额业绩奖励将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相关约定发放给现在仍在同路农业任职的管理团队。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超额业绩奖励是根据公司与同路农业原股东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的。上述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超额业绩奖励。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实施超额业绩奖励的事项,符合公司与相关方签署协议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实施超额业绩奖励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30 日
证券代码:000713 证券简称:丰乐种业 公告编号:2021-048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15日下午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7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7月15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合肥市长江西路6500号丰乐种业大楼18楼五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
2、《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进行增资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由公司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六届三次董事会提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应在2021年7月14日下午17:00点前以传真或信函送达本公司;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本公司不办理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7月12日—14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
3.登记地点:合肥市长江西路6500号丰乐种业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6500号丰乐种业大楼1713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31283
联 系 人:顾晓新、朱虹
电话:(0551)62239888、62239916
传真:(0551)62239957
电子邮箱:fengle000713@sina.cn
5.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13”,投票简称为“丰种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7月1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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