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谭家岭东路39号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白厚善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其中部分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部分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张媛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8与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除议案8与议案11以外,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 议案3、4、6、8、9、10、11、15、16、1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雷丹丹、王双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9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暨监事会
完成换届选举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监事会换届选举,由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出朱岩先生、沈琤女士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2名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陈瑞唐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之日起三年。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即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公司监事会主席。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6月26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朱岩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朱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
公司根据目前自身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会计估计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根据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变更会计估计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章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6月30日
附件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朱岩,男,1975年出生,美国国籍。朱岩先生毕业于斯坦福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7年10月至2016年9月,朱岩先生任青云创投管理合伙人、投资部负责人和投资委员会成员;2016年10月至今,任湖北长江蔚来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和管理合伙人。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沈琤,女,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沈琤女士获英国杜伦大学金融本科学位。2008年5月至2014年5月,任英国伦敦金融城政府上海代表处代表;2014年7月至今,任上海欧擎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瑞唐,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陈瑞唐先生毕业于中南大学有色冶金专业,获工学学士。1984年7月到1989年3月,陈瑞唐先生任中国铝业公司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工程师;1989年3月至2013年3月,任中铝铝业郑州研究院主任工程师;2013年4月至2015年10月,任湖南中大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工程设计研究所总工程师;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百科技”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2021年6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提名了白厚善先生等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于清教先生、赵懿清女士、姜慧女士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出白厚善先生、刘相烈先生、张慧清先生、宋文雷先生、张媛女士5名非独立董事及于清教先生、赵懿清女士、姜慧女士3名独立董事,组成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王欢先生、谢海麟先生因任期届满,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后不再担任董事会董事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王欢先生、谢海麟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高效发展和规范运作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即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公司董事会中,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不存在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情形。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6月26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白厚善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白厚善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刘相烈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白厚善(召集人)、独立董事于清教、董事刘相烈、董事张慧清、董事宋文雷;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姜慧(召集人)、独立董事赵懿清、董事白厚善;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赵懿清(召集人)、独立董事姜慧、董事张慧清;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姜慧(召集人)、独立董事于清教、独立董事赵懿清、董事刘相烈、董事张慧清。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赵懿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刘相烈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续聘公司总经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慧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德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聘任葛欣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葛欣女士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本人已报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在葛欣女士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之前,由公司董事张媛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张媛女士已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职务。张媛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张媛女士在此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本次选举、聘任相关人员的简历详见本公告之附件一;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之附件二。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
公司根据目前自身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会计估计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根据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变更会计估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议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上网公告附件
1.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6月30日
附件一之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白厚善,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具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白厚善先生毕业于中南大学有色冶金专业、东北大学重金属火法冶炼专业,并获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4年9月至1987年7月,白厚善先生任沈阳矿冶研究所冶金室技术员;1987年9月至1990年3月,于东北大学重金属火法冶炼专业学习;1990年3月至2001年12月,历任矿冶总院冶金室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专题组长、电子粉体材料厂厂长、北矿电子中心经理、矿冶总院冶金室副主任等职;2001年12月至2012年3月,任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3年至今,任北京容百控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刘相烈,男,1960年出生,韩国国籍。刘相烈先生毕业于韩国汉阳大学物理学科研究生院。1984年8月至2002年11月,刘相烈先生历任三星SDI综合研究院研究员、三星SDI材料药品制造部长等职位;2003年1月至2005年4月,任JAMR(中国、加拿大合资公司)技术顾问兼总经理;2005年5月至2009年12月,任韩国L&F锂电正极材料事业部总经理;2010年创办EMT株式会社并出任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张慧清,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张慧清先生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并获得北京科技大学在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9年至1998年,张慧清先生历任济南三爱富氟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调度、生产计划处副处长、处长、生产部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1999年1月至2000年2月,任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胜邦绿野集团事业部生产经理;2000年3月至2001年12月任北京福润达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经理;2002年至2012年7月,历任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厂长、总经理助理、生产总监、运营总监、副总经理兼生产总监等职;2013年至2014年,任北京容百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至今,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宋文雷,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宋文雷先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财务金融硕士学位。1997年11月至2009年12月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研究部总经理、风险投资部和收购兼并业务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3年7月任金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8年4月任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董事总经理、中信建投并购基金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阳光保险战略投资发展事业部总经理、战略股权投资首席投资官。
张媛,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张媛女士毕业于中南大学管理学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12年至2016年10月,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策略分析师、宏观分析师、研究院咨询部副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9年10月,任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副总裁;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主任;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
于清教,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清教先生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于清教先生为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高级策划师。1995年9月至2003年7月,于清教先生任山东黄岛发电厂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室主任助理;2003年8月至2006年7月,任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空调事业部市场总监;2006年4月至今,任青岛海能企业管理策划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11月至今,任北京海能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12月至2012年4月,任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理事长助理、新闻发言人;2016年1月至12月,任澳大利亚RLG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月至今,任北京稀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8月至今,任中关村新型电池技术创新联盟秘书长;2019年7月至今,任河南惠强新能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北京海融惠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8月至今,任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海融惠达(青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赵懿清,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赵懿清女士获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2011年至今,赵懿清女士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任教,现担任会计学院副教授;2017年3月至今,任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姜慧,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姜慧女士获悉尼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2004年至2010年,姜慧女士任日本石塚电子株式会社管理部部长;2010年至2014年,任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5年至今,任上海鼎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一之第二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相烈,请见非独立董事简历。
张慧清,请见非独立董事简历。
刘德贤,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刘德贤先生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1999年1月至2004年5月,刘德贤先生历任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工程师、营销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4年6月至2017年7月,任淡水河谷基本金属事业部中国区销售经理、区域销售总监;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国际贸易事业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副总经理。
葛欣,女,1983年出生,长春工业大学工学与经济学双学士、有机化学硕士,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9年7月至2013年5月,葛欣女士任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2013年5月至2017年9月,任北京容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17年10月至2018年11月,任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资本集团基金管理部部长;2018年11月至2021年6月,任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投资者关系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监事会主席。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助理。
附件二: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概述
随着公司客户结构优化和客户信用风险管控能力提升,为进一步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更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将账龄为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款项根据是否在信用期内划分为不同的账龄组合,对信用期内的应收账款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会计估计从5%变更至1%。
2021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1. 公司对账龄组合的确定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未发生变更。
2. 公司对账龄为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会计估计做出变更,将账龄为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款项根据是否在信用期内为划分不同的账龄组合,对信用期内的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会计估计从5%变更为1%。
公司根据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新了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二)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1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公司在严格控制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的前提下与客户开展业务合作。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的客户结构不断优化,加之行业景气度上升,下游客户经营状况与偿付能力提升,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下降,应收账款质量显著提升。
公司重视应收账款管理及客户信用风险管控,对客户信用风险的管控能力与信息化管理水平均有所提升。同时,公司加强对逾期应收款项的回收力度,逾期应收账款的金额和占比相比上年末均呈现下降。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匹配公司业务发展及管理模式,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结合公司应收款项预期信用风险的实际情况,同时参考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后,公司进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也不会对未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基于2020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的余额及结构为基础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预计将使得公司2021年度预期信用损失减少人民币约2,498万元,预计增加公司2021年度税前利润总额约2,498万元,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影响以2021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可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第十六号科创板上市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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