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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1-061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B1层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本公司暂无优先股股东):

  

  注: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王常青董事长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现场出席3人,通讯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现场出席2人,通讯出席2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此外,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计师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代表共同参与计票和监票。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张薇女士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王华女士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0、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01 议案名称:公司与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2 议案名称: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3 议案名称:公司与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4 议案名称: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不含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第8项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竹莎律师和王文雅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1-060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1、本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协议,对双方在约定合作模式、合作范围下的具体合作内容的权利义务有待进一步约定,没有强制约束力。

  2、本战略合作协议的具体实施内容、实施进度与实施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业务开展的具体影响尚无法评估。

  4、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及落实的效果可能无法直接体现在本公司当期或当年业绩中。

  5、本公司非公开发行110,309,559股限售股已于2021年6月28日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2%。持有上述限售股的投资者持股数量均未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如上述投资者进行减持,无需提前披露相关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决策。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为一家注册于中国深圳市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马化腾先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00万元,主营业务为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服务等。2020年,腾讯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253,792.8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49,087.74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合计人民币23,486,356.82万元,净资产合计人民币3,923,436.14万元。腾讯公司非本公司的关联方。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与方式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讯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以远程方式签订金融科技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确立双方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公司与腾讯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事项已经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无需监管机构或其他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

  为向个人、企业及机构客户提供更快、更好、更全面的产品和专业服务之目的,本公司与腾讯公司将积极推进在金融科技领域的深度合作,合作内容覆盖平台建设、技术创新、渠道运营、资本运作、品牌塑造等方面。

  (二)合作模式与主要内容

  协议双方将立足在各自领域的经验和优势,共同打造相关技术领域的投资及资本运作生态体系,通过技术和渠道合作等模式进一步提升本公司云原生、大数据技术与证券金融业务相结合的创新能力。双方将在金融科技、金融业务、用户服务、线上投教基地建设、金融科技团队建设等方面开展具体合作,携手扩大相关领域的领先优势;通过开展金融科技创新实验,提供定制的、以点带面的、数字化的系统性解决方案,形成数据驱动和业务联动的运营模式,促进双方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共同发展和长期共赢。

  (三)协议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

  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协议,对双方在约定合作模式、合作范围下具体合作内容的权利义务有待进一步约定。双方将根据合作进度另行签订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届时将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和需求对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予以明确约定。

  (四)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

  战略合作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三年。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协议自动延期三年,延期次数不限。

  (五)协议实际履行的前置条件、目前已满足的条件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内容,协议的实际履行不存在前置条件。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因战略合作协议涉及的具体业务合作内容有待于未来逐步落实,其签订及落实的效果可能无法直接体现在本公司当期或当年业绩中。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符合本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提升本公司金融科技水平、客户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能够更好地实现本公司数字化转型和在证券市场的战略布局,但对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业务开展的具体影响尚无法评估。

  四、 重大风险提示

  本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协议,对双方在约定合作模式、合作范围下的具体合作内容的权利义务有待进一步约定,没有强制约束力,其具体实施内容、实施进度与实施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战略合作协议对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业务开展的具体影响尚无法评估,其签订及落实的效果亦可能无法直接体现在本公司当期或当年业绩中。此外,本公司非公开发行110,309,559股限售股已于2021年6月28日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2%。持有上述限售股的投资者持股数量均未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如上述投资者进行减持,无需提前披露相关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决策。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1-062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6月29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薇女士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王华女士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选举张薇女士和王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张薇女士和王华女士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任职议案之日起正式履职,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张薇女士和王华女士的任职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须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备案。张薇女士和王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张薇女士和王华女士简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附件:

  张薇女士简历

  张薇女士,1981年10月生。张薇女士自2006年6月至今任职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曾历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市场部经理、非银行部经理、证券机构管理部/保险机构管理部高级副经理,现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直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股权管理二部处长。

  张薇女士于2003年6月自中国政法大学取得法学专业学士学位,于2006年6月自中国政法大学取得国际法学专业硕士学位,于2017年12月自中国政法大学取得国际法学专业博士学位。

  王华女士简历

  王华女士,1976年8月生。王华女士自2001年7月至今任职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曾历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税务处处长、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兼税务处处长、财务部副总经理兼税务处处长,现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并自2019年8月至今担任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601608))董事。

  王华女士于1998年7月自东北财经大学取得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于2001年7月自东北财经大学取得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1-063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6月29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官网发布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订自2021年6月29日起正式生效。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完成公司章程备案相关工作。

  修订后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官网披露。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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