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1-084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审议通过的控股子公司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等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截止目前,本次预计的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提高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征信,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履行股东义务,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等事项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1、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9.26亿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详见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因融资等事项而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及调剂、签署所需各项法律文件的具体事宜。
3、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间进行调剂:
(1)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单位:万元
1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被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注:上表拟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具体担保方式及担保公司以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
上述事项已经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担保对象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大连金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3月27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拥政街道19-59号1层
法定代表人:韩邦有
注册资本:22,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富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该公司于2021年3月末新成立,无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金华未来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3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四联路398号金华网络经济中心A628室
法定代表人:范立峰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7.96%的权益,金华光优和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7.31%的权益,杭州泓启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35.49%的权益,金华市朴航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10.24%的权益,金华金开未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9%的权益。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该公司于2020年末新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止2021年3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04,109.14万元,负债总额为304,177.33万元,净资产为-68.19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68.19万元,净利润-68.19万元。
该公司房地产项目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重庆晶御陵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9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悦复大道8号附9号6-1
法定代表人:陈昌凤
注册资本:100万元
主营业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50%的权益,重庆瑞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50%的权益。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该公司于2020年底新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止2021年3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0.91万元,负债总额为1万元,净资产为-0.09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万元,净利润0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4、公司名称:重庆金煜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以下简称“重庆金煜辉”)
成立日期:2019年6月6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鸿大道8号(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综合服务大楼B栋)B201-4-00009
法定代表人:陈昌凤
注册资本:73,919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重庆旭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2重庆金煜辉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控股子公司审议程序,为其融资提供担保并签订了相关协议(详见公司公告2020-080、2020-188)。为顺利推进项目开发建设,公司与合作方协商并进行了补充约定,根据相关约定目前公司已丧失对重庆金煜辉的控制权,致使其变更为公司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参股公司。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追加对应的担保额度。
股权结构:
截止202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02,105.28万元,负债总额为131,015.95万元,净资产为71,089.33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3.66万元,利润总额-3,700.97万元,净利润-2,671.05万元。
截止2021年3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07,434.73万元,负债总额为136,486.43万元,净资产为70,948.30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425.52万元,净利润-240.53万元。
该公司房地产项目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5、公司名称:重庆金美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以下简称“重庆金美圆”)
成立日期:2019年4月26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百果路99号
法定代表人:陈昌凤
注册资本:101,5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等
与本公司关系: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美的西南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重庆金美圆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控股子公司审议程序,为其融资提供担保并签订了相关协议(详见公司公告2019-139号)。为顺利推进项目开发建设,公司与合作方协商并进行了补充约定,根据相关约定目前公司已丧失对重庆金美圆的控制权,致使其变更为公司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参股公司。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追加对应的担保额度。
合作协议约定的股权结构:
截止202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81,967.17万元,负债总额为187,637.87万元,净资产为94,329.29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2.19万元,利润总额-11,316.15万元,净利润-84,85.67万元。
截止2021年3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90,888.29万元,负债总额为196,718.42万元,净资产为94,169.88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1.68万元,利润总额-212.56万元,净利润-159.42万元。
该公司房地产项目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6、公司名称:成都怡置星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5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公兴街道荷韵一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柯龙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成都佳逊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34%的股权,成都瀚置乾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截止202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01,223.74万元,负债总额为191,392.29万元,净资产为9,831.4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90,204.53万元,利润总额9,007.26万元,净利润6,714.86万元。
截止2021年3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03,829.64万元,负债总额为193,074.40万元,净资产为10,755.23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099.95万元,利润总额398.08万元,净利润297.37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7、公司名称:吉安金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6月8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泽盛中心城二期10#楼1单元04室
法定代表人:钱建明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九颂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江西南崇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截止202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0,302.75万元,负债总额为58,793.50万元,净资产为1,509.2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647.77万元,净利润-490.75万元。
截止2021年3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3,479.66万元,负债总额为62,238.49万元,净资产为1,241.17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09万元,利润总额-268.09万元,净利润-268.09万元。
该公司房地产项目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对象中,除重庆金煜辉、重庆金美圆外,其他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因融资等需要为上述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是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针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公司将安排专人参与经营管理,严控财务风险,并且上述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开发的项目前景良好,资产优良,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不存在不能按期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的风险,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1年5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3.24亿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92.87亿元,合计担保余额为866.11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4.58%,占总资产的22.72%。随着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对贷款的偿付,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责任将自动解除。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经营正常,资金充裕,不存在不能按期偿付贷款而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1-083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达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征信,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履行股东义务,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9.26亿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公司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7月15日(周四)16点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8日(周四)。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1-085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1年6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周四)16: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7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8日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幢金科中心27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该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1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3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幢金科中心22楼,邮编:401121
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石诚、袁衎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