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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的补充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668          股票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5)(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公司拟定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由于工作人员疏忽,会议通知正文、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授权委托书中子议案编码有误,现更正如下:

  一、通知正文中的提案编码

  更正前:

  

  更正后:

  

  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的提案编码

  更正前: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更正后: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三、授权委托书的提案编码

  更正前:

  

  更正后:

  

  除上述补充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通知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50)。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核力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68          股票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0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21年7月15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7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刊登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汉威国际广场6号楼顶层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1 交易对方

  2.2交易方式

  2.2.1股权转让

  2.2.2现金增资

  2.3本次交易的评估及作价

  2.4本次交易的对价支付及资金来源

  2.5交割

  2.6过渡期间损益

  2.7业绩承诺、利润补偿、减值测试补偿与超额业绩奖励

  2.7.1股权转让的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

  2.7.2现金增资的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

  2.7.3减值测试补偿

  2.7.4超额业绩奖励

  2.8表决权委托

  2.9剩余股权收购安排

  2.10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增资协议><附条件生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一)><附条件生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表决权委托协议>的议案》

  7、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8、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9、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2、审议《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5、审议《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说明的议案》

  16、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18、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19、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

  19.1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终止

  19.2关于股份认购协议的终止

  19.3关于战略合作协议的终止

  20、审议《关于调整后的交易方案预计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别提示:

  1、上述所有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议案19需逐项表决,议案17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除议案17外,其他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记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2021年7月13日、7月14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或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汉威国际广场6号楼3层荣丰控股

  联系人:杜诗琴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51757685

  传真:010-51757666

  4、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6、《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668

  投票简称:荣丰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7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 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8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12月31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荣丰”)与保利(重庆)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保利重庆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北京荣丰将持有的重庆荣丰吉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荣丰”、“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保利重庆公司,转让价款为人民币6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0-110)。

  协议签署后,重庆荣丰在项目申报方案征求林业部门意见时,获知目标地块内存在自然保护地(以下称“受限土地”),受限土地在取得林业部门审批同意 之前不能进行开发建设。经协商,北京荣丰与保利重庆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在上述受限土地完成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前,在总对价中扣除38,405万元暂不支付。2021年4月7日,公司第十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告编号:2021-011),并于本年4月26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目前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荣丰已与保利重庆公司按照补充协议约定办理了重庆荣丰股权交割手续,保利重庆公司已向目标公司提供了9,273.84万元借款用于补缴土地综合地价款,至此该项目全部地价款已缴纳完毕。

  北京荣丰已收到目标公司偿还的股东借款本金312,140,958.74元及部分利息57,193,457.09元,共计369,334,415.83元。

  目前,交易双方正按照协议约定正常推进,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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