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1-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1年6月30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公司9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由出席会议全体董事共同推举黄长远先生主持会议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7,699,2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88,093,296股的30.128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6,329,1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88,093,296股的29.990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7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88,093,296股的0.1387%。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结果如下:
1.1选举黄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6,329,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74%;
1.2选举王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6,329,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74%;
1.3选举汪世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6,329,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74%;
1.4选举缪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7,529,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00,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599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周文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6,415,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88%;反对1,28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8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061%;反对1,28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6,415,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88%;反对1,28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8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061%;反对1,28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钟重祥、郭玥
(三)结论性意见: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1-033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
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1年6月26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6月30日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出席会议全体董事共同推举黄长远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黄海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根据相 关规定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手续。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王俊先生和黄印电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及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补选及调整了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1、黄海、黄长远、王俊、汪世清和黄印电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并由黄海任主任委员;
2、陈金龙、涂书田、汪世清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并由陈金龙任主任委员;
3、李肇兴、陈金龙、王俊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并由李肇兴任主任委员;
4、涂书田、李肇兴、黄长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并由涂书田任主任委员。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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