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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广州丰汇龙胜3M【2】号债权转让项目

  ● 投资资金:公司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收到广州丰汇龙胜3M【2】号债权转让项目的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共30,606,575.34元,投资资金已全部收回。

  一、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二)理财产品逾期及兑付情况

  公司逾期的理财产品为广州丰汇龙胜3M【2】号债权转让项目(以下简称“丰汇债权转让项目2号”),产品情况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根据公司与广州丰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丰汇”)、深圳市天运骏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运骏业”)签署的《广州丰汇龙胜3M【2】号债权转让项目委托投资书》约定,天运骏业需于2021年4月28日前将相应的投资本金3,000万元及投资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若到期未兑付,根据雪松控股集团(以下简称“雪松控股”)出具的《广州丰汇龙胜3M债权转让项目承诺函》,雪松控股承诺在2021年5月1日前向公司履行差额补足义务。

  截至2021年4月28日,公司收到天运骏业兑付的丰汇债权转让项目2号的投资收益606,575.34元,未收到投资本金3,000万元,该投资资金发生逾期。

  在获悉上述理财产品逾期事实后,公司高度重视并指派公司财务负责人牵头,成立了由财务部、证券部、律师等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积极向天运骏业、雪松控股了解相关情况并督促天运骏业尽快履行付款义务、督促雪松控股尽快履行差额补足义务。经过充分沟通与积极磋商,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收到天运骏业兑付的投资本金 3,000万元。至此丰汇债权转让项目2号的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共计30,606,575.34元已全部收回。

  (三)其他理财产品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到期未兑付理财产品;

  2、公司未持有上述各方相关的其他现金管理类产品。

  (四)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与广州丰汇、天运骏业、雪松控股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债权转让项目中,丰汇债权转让项目2号的投资资金已全部收回,未对公司的资金安全、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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