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5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1年6月30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21年6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8)。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副董事长张明海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张明海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38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77,556,48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6.682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5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467,085,58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6.422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33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0,470,9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2600%。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18,616,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62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3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8,145,2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202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33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0,470,9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2600%。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相关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尚斯佳、陈毛过
结论性意见: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记录和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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