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21-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1年6月1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份总额324,928,9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00元(含税),分配总额固定,共分配利润227,450,286.00元。
2、自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
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4,928,9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6.3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7.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7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沙湾路239号酒鬼酒大厦13楼
邮政编码:410015
咨询联系人:宋家麒
咨询电话:0731-88186030
传真电话:0731-88186005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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