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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1-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40),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 年6月30 日,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为36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475%,成交的最低价格26.53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26.7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742,196.0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1-058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9.8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9.68元/股(含)。

  一、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8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40)。

  截至2021 年6月30 日,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为36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475%,成交的最低价格26.53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26.7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742,196.0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47,434,900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365,000股,即247,069,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9,531,184.0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1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除权除息等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相应变化。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9.8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9.68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47,069,900×0.16)÷247,434,900≈0.1598元/股。

  根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39.84-0.1598)+0]÷(1+0)≈39.68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后,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68元/股(含)条件下,按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520,161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02%,按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60,08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51%。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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