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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1-070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情况:截止2021年6月30日,累计共有393,000元“嘉澳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8,664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118%。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184,607,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7876%。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51号)核准,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公开发行了18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5亿元。

  (二) 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429号文同意,公司18,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17年11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嘉澳转债”,债券代码“113502”。

  (三) 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嘉澳转债”自2018年5月17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初始转股价格为45.48元/股。公司于2018年6月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嘉澳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45.27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披露的《关于“嘉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19年5月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嘉澳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45.04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披露的《关于“嘉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20年4月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嘉澳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44.79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7日披露的《关于“嘉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21年6月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嘉澳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44.64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披露的《关于“嘉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公司本次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即自2018 年5 月17日至2023 年11月9日。

  截止2021年6月30日,累计共有393,000元“嘉澳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8,664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118%。

  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累计共有41,000元“嘉澳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910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2%。

  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184,607,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7876%。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3-88623001

  联系传真:0573-88623119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1-071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1月15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7.5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也即2021年1月15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1年1月16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6)。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于2021年2月2日、2021年3月2日、2021年4月2日、2021年5月7日、2021年6月2日披露了《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编号:2021-011、2021-021、2021-032、2021-050、2021-060)。现将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1年6月,公司未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75,7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5%,最高成交价为17.7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7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984,977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1年7月1日,公司回购公司股份60,42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8%,最高成交价为27.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0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1,642,564.2元(不含交易费用)。

  以上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亦符合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的股份数量,符合“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该股票成交量之和的25%,但每5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100万股的除外”的规定。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段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 开盘集合竞价;

  2) 收盘前半小时内;

  3)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跌幅限制的价格。

  2、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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