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1-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5月10日,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98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21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之回复》。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更新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16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之回复(修订稿)》。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和要求,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反馈回复内容问题3、问题7的部分内容再次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并根据规定对再次修订后的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之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