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ST华钰 公告编号:临2021-055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6月24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1年7月1日在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良坤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塔铝金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合资公司“塔铝金业”封闭式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塔铝金业”)项目建设需求,塔铝金业与南昌航诺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货物供货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7,598,600元(叁仟柒佰伍拾玖万捌千陆佰元整)。根据公司拟与南昌航诺贸易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206/TF-20211002),公司拟对上述《货物供货合同》项下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货款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债务人需支付至甲方的全部费用,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塔铝金业提供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下午15:00在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1-056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塔铝金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塔铝金业”封闭式股份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37,598,60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塔铝金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本次交易因向重要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提供超过公司持股比例的担保而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公司审议、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前,塔铝金业不构成公司的重要子公司,从而公司与塔吉克铝业不构成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情况详见“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合资公司“塔铝金业”封闭式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塔铝金业”)项目建设需求,塔铝金业与南昌航诺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货物供货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7,598,600元(叁仟柒佰伍拾玖万捌千陆佰元整)。根据公司拟与南昌航诺贸易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206/TF-20211002),公司拟对上述《货物供货合同》项下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货款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债务人需支付至甲方的全部费用,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7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塔铝金业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塔铝金业提供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本次交易因向重要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提供超过公司持股比例的担保而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塔铝金业是公司重要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塔吉克铝业开放式股份公司”国有独资企业(简称“塔铝国有”)为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关联法人。因塔铝国有未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塔吉克铝业开放式股份公司
2、成立日期:2008年1月15日(2010年4月18日依法重新登记)
3、个人识别号码:0710002810
4、纳税人识别号:070005224
5、注册地址:塔吉克斯坦共和国,735014,图尔松扎德市
6、注册资本额:305,891,018索莫尼
7、塔铝国有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拥有塔铝国有公司100%股份。
8、塔铝国有公司是一家根据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法律设立和经营的公司,依据章程以舍拉里卡比罗夫先生为塔铝国有公司的代表,是塔吉克斯坦最大的国有企业,也是塔吉克斯坦具有战略意义的企业之一。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塔铝金业”封闭式股份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4月27日;
3、注册号:0710002810;
4、注册地址: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图尔松扎德市136号;
5、注册资本额:1,000索莫尼;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塔铝金业总资产1,761,263,397.26元、净资产1,127,573,731.25元、营业总收入4,537.81元、净利润-34,485,715.55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塔铝金业与南昌航诺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货物供货合同》项下全部债务。
2、担保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项目建设,其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公平对等,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董事会意见:为满足公司之合资公司“塔铝金业”封闭式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塔铝金业”)项目建设需求,塔铝金业与南昌航诺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货物供货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7,598,600元(叁仟柒佰伍拾玖万捌千陆佰元整)。根据公司拟与南昌航诺贸易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206/TF-20211002),公司拟对上述《货物供货合同》项下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货款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债务人需支付至甲方的全部费用,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塔铝金业提供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审阅意见: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合理、合法,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市场规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为塔铝金业提供担保,有助于保证塔铝金业项目按期完成。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事项中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独立董事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6,000万元(不含此次担保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6%,均非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审议、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前,塔铝金业不构成公司的重要子公司,从而公司与塔吉克铝业不构成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内,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提供借款的议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提供借款共计4.9亿元,并已通过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借款资金来源公司拟优先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所募集资金,因本次非开公发行股票事项尚未发行完成,截至目前该笔借款实际发生额为0元;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提供借款的议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提供借款7,000,000美元,截至目前,该笔借款实际发生额为7,000,000美元。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塔铝金业提供借款的议案》公司拟向塔铝金业提供不超过1,200万美元的借款,截至目前,该笔借款实际发生额为0美元。。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塔铝金业营业执照;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ST华钰 公告编号:临2021-057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7月19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华钰大厦七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19日
至2021年7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通过传真、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
(2)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参加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登记时间:2021年7月16日上午9:00-13:00,下午15:30-17:00
(5)登记地点: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华钰大厦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费用自理。
(三) 通过传真、信函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或函件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会议登记需携带的文件交与会务人员。
(四) 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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