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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丹梓北路2号共进股份4栋8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7人;董事唐佛南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魏洪海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夏树涛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贺依朦女士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龚谱升先生、韦一明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议案2、议案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汪大维先生、胡祖敏先生、龙晓晶女士、贺依朦女士、龚谱升先生、韦一明先生及其他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的公司股东及其关联人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律师:黎伟、张晓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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