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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1-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32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执行董事长孙关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方朝阳、裘建华、孙国君、陈国栋、陈恩宏、章武江、方二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黄幼仙、田新霖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议案名称: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议案名称: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8议案名称:评级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9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1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9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2为逐项表决议案,各子议案已经逐项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鄯颖、吴焕焕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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