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总股本增加,属于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易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再属于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京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00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截至2021年7月2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股份发行工作已完成,公司总股本由5,289,389,600股增加至6,685,423,610股。
2021年7月2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易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北京易诊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685,423,610股,使得北京易诊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下降到5%以下(4.99993%)。
二、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股份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289,389,600股,北京易诊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334,266,800股,持股比例6.31957%;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股份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685,423,610股,北京易诊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334,266,800股,持股比例4.99993%,不再属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北京易诊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份交易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属于应当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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