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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1-040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票,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2020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6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6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购买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17.50元/股,购买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17.5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9,750.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为1,88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8%,购买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20.16元/股,购买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15.95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2,858.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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