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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惠州电子”),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简称“江苏联鑫”)

  ●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94,0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人民币23.26亿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公司担保情况概述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德股份”)于2021年7月5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子公司惠州电子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拟向农业银行惠州分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亿元(敞口)人民币,其中: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1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项目贷款7亿元,期限8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惠州电子名下现有土地、厂房及惠州电子三期项目在建工程以及惠州电子三期项目完工后的厂房及设备作为抵押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中国光大银行昆山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昆山支行申请人民币14,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3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江苏联鑫名下土地、厂房作为抵押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1、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惠州电子”)为公司的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地址为博罗县湖镇镇罗口顺,注册资本人民币4亿元,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经营范围:专业生产销售不同规格的各种电解铜箔产品,成套铜箔工业生产的专用设备和成套技术的研制(不含电镀/铸造工序)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惠州电子总资产87,527.2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1,866.98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42,886.8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173.96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2.17%。

  截至2021年3月31日,惠州电子总资产76,466.4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3,588.90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6,151.8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681.53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43.00%。

  2、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简称“江苏联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地址为江苏省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路699号,注册资本2,590.03万美元。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电子专用材料(铜面基板),新型电子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材料);销售自产产品。从事玻璃布、电子材料制造设备、线路板、铜金属及铝金属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联鑫总资产35,369.7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4,848.7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37,450.0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774.93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8.02%。

  截至2021年3月31日,江苏联鑫总资产39,220.5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6,171.93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4,554.8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323.16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8.77%。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董事会,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融资提供担保不存在较大风险。

  

  五、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94,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23.26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68.17%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7.44%。公司无逾期未归还的贷款。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4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本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章程中增加条款或删除条款后,其后续条款序号相应顺延。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7月21日  下午2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8号绿景红树湾壹号A座16层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21日

  至2021年7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6日及2021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3、4、5、6、7、8、9、10、11、12、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8、9、10、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5、6、7、8、9、10、11、12、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2021年7月19日-2021年7月20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5时。

  3、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8号绿景红树湾壹号A座16层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8号绿景红树湾壹号A座16层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31-85161088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2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7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立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中国光大银行昆山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子公司惠州电子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章程》(2021年7月修订)。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修订<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对《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了部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021年7月修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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