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900         证券简称:广联航空         公告编号:2021-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14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发布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 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2、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3、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0,2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024,000.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12日。

  四、 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配办法

  1、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7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7月2日至登记日2021年7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三路三号 207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毕恒恬

  咨询电话:0451-51910997

  咨询传真:0451-51910986

  七、 备查文件

  1、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