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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慧辰资讯          公告编号:2021-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3,977,642股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7月16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6号),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慧辰资讯”)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56.8628万股,并于2020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5,570.5882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7,427.451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88.3754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739.0756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4名,对应限售股数量为 23,977,6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825%。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合计为 23,977,642股,将于2021年7月1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1、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三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一、自慧辰资讯首次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也不由慧辰资讯回购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若因慧辰资讯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慧辰资讯股票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二、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在所持慧辰资讯股份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慧辰资讯股票的,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股份总数的100%,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减持时慧辰资讯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减持慧辰资讯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以及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三、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四、如本公司/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慧辰资讯股份,违规减持所得归慧辰资讯所有,同时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剩余慧辰资讯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慧辰资讯,则慧辰资讯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慧辰资讯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2、慧聪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湖南文化旅游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就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一、自慧辰资讯首次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也不由慧辰资讯回购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若因慧辰资讯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慧辰资讯股票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二、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在所持慧辰资讯股份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慧辰资讯股票的,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股份总数的100%,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减持时慧辰资讯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减持慧辰资讯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以及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三、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四、如本公司/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慧辰资讯股份,违规减持所得归慧辰资讯所有,同时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剩余慧辰资讯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慧辰资讯,则慧辰资讯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慧辰资讯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3、深圳市聚合润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一带一路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20名股东就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一、自慧辰资讯首次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人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也不由慧辰资讯回购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人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若因慧辰资讯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人持有的慧辰资讯股票发生变化的,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二、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人保证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违反该承诺给慧辰资讯、慧辰资讯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慧辰资讯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慧辰资讯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3,977,642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32.2825%;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7月16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的。

  (4)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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