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 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1-05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债务人”)债权人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2021年3月31日,福州中院同意公司先行启动为期3个月预重整工作(【2021】闽01破申6号)。
公司于2021年7月5日收到福州中院的《通知书》(【2021】闽01破申6号之一),现同意延长公司预重整期限3个月。
一、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重整并被受理登记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第2021-016号):公司债权人北京空港富视国际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向福州中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法院已于2021年2月9日立案审查(【2021】闽01破申6号)。
公司于2021年4月1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第2021-031号):福州中院同意公司先行启动为期3个月预重整工作,并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为临时管理人。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的通知》(公告编号:第2021-032号):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请各债权人于2021年5月10日前向公司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
公司于2021年7月5日收到福州中院的《通知书》(【2021】闽01破申6号之一):2021年3月31日福州中院同意公司先行启动为期3个月预重整工作,因债权审查、资产调查及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需要,根据公司临时管理人的申请,现同意延长公司预重整期限3个月。
二、风险提示
1、目前福州中院同意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福州中院最终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该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如后续福州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对实达集团的重整申请,为便于预重整与后续重整程序中债权申报工作的衔接、减少重复申报债权的流程,各债权人在实达集团预重整程序中申报的债权可视为在后续重整程序中已经申报,各债权人无需重复申报。对于申报利息的债权,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追加计算利息至破产重整申请受理日的前一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编制债权表提交给债务人、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人对实达集团享有的债权金额及债权性质最终以福州中院裁定确认为准。
2、如果福州中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4.14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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