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2 证券简称:泰福泵业 公告编号:2021-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龙门大道5号,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宜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27人,代表股份57,793,5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4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57,69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3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8人,代表股份102,3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21人,代表股份10,110,3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3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0,008,0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2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8人,代表股份102,3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7%。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792,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109,3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0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的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57,793,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110,3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0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57,793,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110,3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03、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57,793,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110,3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04、审议通过了《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57,793,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110,3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05、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57,792,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109,3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0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06、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57,790,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107,7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43%;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07、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57,790,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107,7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43%;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99%;弃权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58%。
2.08、审议通过了《累积投票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57,790,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107,7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43%;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99%;弃权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58%。
2.09、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57,790,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107,7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43%;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99%;弃权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58%。
2.10、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57,790,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107,7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43%;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99%;弃权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58%。
2.11、审议通过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57,790,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107,7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43%;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99%;弃权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58%。
2.12、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57,792,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109,3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0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790,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107,7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43%;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唐侃洋、范洪嘉薇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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