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孟 珂
7月6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在完善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制度体系部分提出,完善行政法律制度。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证券法,加快制定修订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新三板市场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实施办法等配套法规制度,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朱奕奕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完善行政法律制度有利于完善证券市场执法司法的制度建设,为落实“零容忍”政策提供了更加具体、切实可行的事后监管模式,提高了证券市场的违法成本,规范资本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证券市场得以有序运转的前提是法治化,但是由于法律程序的必要要求,民事救济和刑事惩戒往往需要较长的周期才能落实,因此行政法律制度的完善对于证券市场意义重大。”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证券市场是高速运行的资本平台,往往需要及时的令行禁止,这就需要行政法律制度的优化和严格执行。
从《意见》来看,“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成为完善行政法律制度的关键内容。田利辉对此表示,证券市场行政处罚主要是停业停工、撤职禁入、没收所得和处以罚金,但罚金额度存在较大提升空间。
“在完善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规则制定方面,建议对于违法违规者,根据其违法所得、承受能力等具体情况设定处罚金额,这样才能让违法者望而生畏,不敢轻易挑战监管制度。”田利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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