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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85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公告编号:2021-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137号船舶大厦15楼本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韩广德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5人,其中:执行董事向辉明先生,非执行董事陈忠前先生、陈激先生、顾远先生及独立董事聂炜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其中:监事陈朔帆先生、朱维彬先生,职工监事李凯先生及张庆瓛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志东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财务负责人侯增全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提请豁免履行《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步骤三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其中,议案1、议案2已经出席会议并有权行使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同时,议案1为关联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嘉轩、江凯欣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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